離春天只有二十公分的雪兔

發稿時間:2011/11/05
離春天只有二十公分的雪兔
離春天只有二十公分的雪兔
作者|李娟
出版社|本事文化
出版日期|2011/09/27

  古代中國北方民歌以「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形容遊牧民族在廣大草原逐水草而居的壯闊生活,新疆女作家李娟在《離春天只有二十公分的雪兔》散文集裡,以純樸文字描述南疆戈壁沙漠小村阿勒泰的世界,古今一樣的遼闊天地,在不受文明污染的所在,卻又多了幾分現實的傷感,讀來別有韻味。

  李娟是大陸作家後起之秀,她生長的阿勒泰小村北靠阿爾泰山脈南麓中段,南部是古爾班通古特大沙漠,除了連綿的雪山、冰川、沼澤等,還有更多無邊無際的大沙漠和長達半年的漫漫長冬,與跨過赤道低緯度的台灣截然不同。她以非常簡潔純樸的文字書寫日常所見動物、人物和大自然,非常清新不造作。

  例如,作者家中冬夜買了鄉民來兜售的一隻黃羊(即野生雪兔),養在沒有底的鐵籠裡,有一天牠突然不見,冬天將過時,牠回來了,原來牠打了地洞想逃,但在距離地面二十公分的地方,可能是餓得沒力氣,沒有繼續挖,因而功虧一簣,錯過近在咫尺的自由,讀來不由令人咀嚼再三,選此篇名作為書名,別有深意。

  整體來說,書中散文有如出自天真小女孩眼光與口吻,充滿童趣,讓台灣讀者看到陌生的北方風景,也看到大陸西北草原的哈薩克、維吾爾與漢人等多元種族,都非常善良真誠,沒有城市人的虛情假意。文章透露當地人的貧窮與困頓,令人聯想起風格類似的沈從文、蕭紅的文學作品,淡淡的哀傷油然而生。

文章節錄

喝酒的人

  酒鬼沙合斯到我家店裡打醬油,真是令人驚訝。我媽問他:“為什麼不是來打酒的?”他問答得挺痛快:

“2000年了嘛,喝酒的任務嘛,基本上完成了嘛!”

可是才過幾個小時工夫,這傢伙又來了,他把我們家門一腳砰地踢開,眼睛通紅,頭髮蓬亂,外套胡亂敞著,上面的扣子一個也沒有了。他繞著很複雜的曲線走向我,把手裡的瓶子往櫃檯上重重一頓——又來打醬油。

  一直都想不通酒到底有什麼好喝的。才開始我還以為他們酗酒是為了打發無聊,一堆人湊在一起借酒裝瘋可能會很熱鬧。

  可是後來,又發現還有很多人更願意孤獨地喝酒。比如傑恩斯別克,總是悄悄地來店裡買一瓶二兩裝的二鍋頭,靠著櫃檯慢慢地、享受似地啜飲。冷不丁有人掀門簾進來,就迅速把瓶蓋一擰,口袋裡一揣,若無其事地和來人打招呼,耐心地等著對方離開。然後再繼續掏出來享受——跟一個饞獨食的孩子一樣。顯然,酒帶給他的樂趣肯定不種那種電視劇和小說書通常所解釋的“麻醉”呀“逃避”呀之類。

  更多的人是只讓我給斟一杯散酒,接過來一飲而盡,然後匝著嘴付錢,滿意離去,掀開厚重的門簾大步走進外面的隆冬之中。那樣的一杯酒我們賣五毛錢。

我喜歡那樣的喝酒的人,我覺得他們真的把酒當成了一樣好東西來品嘗。在他們那裡,酒最次也是一種驅除寒冷的必需品。而不像那些群聚拼酒的人,又唱又跳,又喊又叫的,喝到最後,估計給他上點白開水他也無所謂了——甚至分不清了,照樣興奮得要死。我覺得他們不珍惜酒。

  還有一類酗酒的人,占了喀吾圖酒鬼中的大多數。這類人則總是在以一種非常可怕的——簡直可稱之為“精神”的——態度在酗。他們狂飲爛醉,大部分時間卻是沉默的,而且毫無來頭地固執,鄙夷一切稍有節制的行為。

  他們喝酒的狀態與程度往往有規律可循。那些在櫃檯邊站著喝或坐著喝的人,可能剛剛開始喝或只喝了一瓶;盤腿坐到櫃檯上的,一般來說兩瓶已經下肚了;至於高高站到櫃檯上面低頭頂著天花板的,不用說已經喝到第三瓶。假如喝到第四瓶的話,就全睡在櫃檯底下了。

  當然也有例外,比如加納爾喝到四瓶,是一定會踩著院牆上房頂的。而米列提喝到第四瓶,通常會跑到河邊從橋上往下跳。

  至於其它的洋相,就更多了。

  我們是裁縫,所以我家掛著一面全村最大的穿衣鏡。每天,都有各種各樣的酒鬼,從村子裡的各個角落集中過來,站在那裡輪流照鏡子,每人還隨身帶著梳子,一個個沉默著,沒完沒了地梳頭……真讓人受不了。

  鄉政府的秘書馬赫滿每喝醉一次,就到我們家訂做一套西服,還很認真地討價還價。而他平時穿著很樸素,甚至很寒磣。我想,一套體面的新衣服肯定是他長久以來都不能實現的一個願望吧。

  還有河西的巴汗,每次喝醉了就挨家挨戶還債。

  而我們這裡的電老虎塔什肯喝醉了,則是挨家挨戶收電費。收完電費後,再跑到房子後面挨家挨戶地掐電。我們毫無辦法,只能點著蠟燭生著氣,等他酒醒後來道歉。通常在道完歉接好線後,他還要再討一杯酒喝了才走人。

  塔什肯帶的那個小徙弟也是一個小酒鬼。這小夥子,不知為什麼給人的感覺總是怪怪的,也說不上具體哪個地方怪,反正就是有個地方不對勁。他那麼大的人了,但臉上總是很自然很強烈地流溢著一種孩子才有的神情,有點像天真——對,就是天真,很無辜很簡單的天真。真是奇怪,他到底哪裡和別人不一樣呢,眼睛鼻子不都是那樣長著的嗎?於是,每次他一來,我就留心觀察,後來發現的確如此,尤其是當他張嘴一笑時,這種天真就更強烈明顯了。他笑完一閉上嘴,那種天真就立刻蕩然無存。於是再進一步觀察,再進一步觀察……終於明白了……咳,什麼天真呀!他嘴裡缺了兩顆門牙!

  不用說,肯定是酒喝多了,跌掉的。

  塔什肯說他的這個寶貝徙弟七年前就隨他跟師了,跟到現在,除了酒,什麼也沒學到手。也的確如此,這傢伙幫我家接個小線頭還被電打得嘶牙咧嘴的。不過他會修電燈開關,我家的電燈開關的拉繩有一段時間有了問題,連續拉扯五六下燈才亮,他過來修了一下,修得它只拉三四次就能亮了。

  可能每個村子都會有這樣的一幫小夥子——還沒熬到可以死心踏地種地的年齡,但又沒勇氣出去闖蕩一番,便天天哼著被譯成哈文的漢族流行歌,成群結隊地四處混酒喝。他們七嘴八舌地圍攻我:“妹妹,不行呀,我們實在沒錢呀!”等喝得差不多了,就說:“嫂子,我們真的沒錢……”等徹底醉掉以後,我也就被叫成“阿姨”了。

  只是令人奇怪的是,既然他們都沒錢了,我幹嘛還要把酒賣給他們?

  真是,整天如此,人都被酒給醺糊塗了。

  我家櫃檯下面的角落裡至今還堆著一些無法處理的寶貝,包括五件皮夾克,幾頂皮帽子,幾根馬鞭,一副皮手套,兩三個手電筒,還有一個摩托車頭盔,一大堆匕首,一迭子身份證,一個戶口薄,數不清的手錶(有一半都不能走了)。更可笑的是,還有一雙皮鞋……全是賒帳的酒鬼隨手抵在這裡的,估計酒醒後就忘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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