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堂課

發稿時間:2011/12/17
這堂課
這堂課
作者|琳恩.芭柏
譯者|謝靜雯
出版社|新經典文化
出版日期|2011/12/07

  《這堂課:愛過的人,教我的事》是英國知名資深女記者琳恩‧芭柏的回憶錄,全書第二章於2008年最先寫成並在文學雜誌發表,被改拍成電影《名媛教育》,2009年在英國票房長紅,可見其故事吸引力。這一章是作者極重要的成長階段,想當名媛卻被騙失身,她的人生因此改變,數十年後寫下這本愛過的人給的人生教訓。

  英國一直是階級社會,作者1944年出生,父母出身比中產階級稍低的社會階層家庭,而有社會自卑感。她十六歲遇到好像上流社會人士的三十幾歲中年男子追求,她的父母也積極撮合。她高中成績名列前茅,有機會進牛津大學,卻因戀愛想結婚晉身名媛而被退學,不料男子已婚,這一被騙的經歷使她從此不信任別人。

  聰明優秀的她最終仍然進了牛津大學,但想進入上流社會的夢想已經幻滅,她在牛津擺明做個特立獨行的放蕩豪放女,後來選擇記者生涯,畢業後進入剛創刊的《閣樓》情色雜誌,獲得更多歷練。她有古怪的人生,回憶錄都忠實寫出來,從十六歲事件講起,誠實說出她一生與人相處,無法相信別人的緣由。

  作者六十七年來的人生有很多坎坷,曲曲折折的成長過程相當漫長,也使她對人有過人的洞見,採訪問題尖銳,態度強悍不恭敬,因為她不相信對方會說實話,卻也因問得尖銳,比別的記者更能挖掘出故事與真相,而成為名記者,奪得英國媒體獎五座與報章摘要獎一座。如今她還在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寫專欄,回憶錄囊括了她一生學習教訓的歷程,足以提供年輕人借鑑。

文章節錄

《這堂課:愛過的人,教我的事》

第二章 成長教育

  我十六歲時認識他,他當時自稱是二十七歲,但可能早就快四十了。那一天,我剛結束里奇蒙小劇場的彩排(我仍然答應在母親的業餘戲劇節目裡現身),正在等公車要回敦克漢,一輛豪華時髦的棗紅色車子駛近,嘴裡啣著大雪茄的男人往乘客座傾身說:「要搭便車嗎?」當然,無論父母或老師,每個人都跟我說過,永遠不要搭陌生男人的便車,可是那時他看來並不奇怪,所以我跳進車裡。我喜歡那雪茄和皮椅的氣味。他問我想去哪裡,我說克立夫頓路,他說好。我跟他說,我從來沒見過這麼氣派的車,他說那是產量極少的布里斯托車。我們一面朝敦克漢優遊前進,他一面向我說起許多關於布里斯托的事(布里斯托總是悠然漫遊)。

  他的口音很滑稽,更認識他以後,我才明白那是他用來展現自己屬於上流社會的腔調。我問他是不是外國人,他說:「除非你把猶太人當成外國人。」天知道我當然是這麼認為的。我從來不曾刻意結交猶太人,我想我們學校也沒有。但我客氣地說:「你是猶太人嗎?就算你是,我想我也絕對猜不出來。」(我的意思是,他沒有學校戲劇裡夏洛克的鷹勾鼻、油膩長鬈髮和凌亂的鬍鬚)他說他在「妳這年紀」的時候,曾加入以色列陸軍打過仗。我好奇他覺得我年紀有多大?我希望是十九歲。可是等他說「想來杯咖啡嗎?」時,我卻傻呼呼地回答:「不行,我十點以前得回到家,要是晚歸,我爸會宰了我。」「明天要上學?」他語氣輕快地問。我氣自己到說不出話來,只能點點頭。於是他開車載我回家,並且說:「那我可以找個晚上帶妳去喝咖啡嗎?」

  要是我當時斷然拒絕,我的人生可能會有截然不同的發展;但我的表現不夠粗魯。總之,我說我正在彩排一齣戲,忙得不可開交,意思是「真不巧我晚上都沒空」。他問我是哪齣戲,我說是里奇蒙小劇場的《不該燒死她》。幾星期後的首演之夜,我到劇場時發現化妝室裡有一束署名送我的花。其他的女演員全是成人,羨慕地尖聲驚呼:「那些花看起來不便宜啊!」幾個鐘頭後我離開劇場時,看到那輛布里斯托停在外頭,於是走過去道謝。他說:「現在可以去喝咖啡了嗎?」我說:「不行,因為我又要遲到了,可是你可以載我回家。」我顯然並不急著投入這段關係,畢竟他的年紀太大,我很難把他當成男友人選。不過從另一方面來看,我偏偏又總在幻想能跟稍微年長、比我更世故的男人交往,好讓漢普頓文法中學的那些小毛頭們另眼相看。於是我同意下週五跟他出去,也警告他少不了要被我爸爸拷問一番。

  我爸的拷問,在漢普頓文法中學的男生圈裡可說是惡名遠播。他想知道他們在普通中等教育會考的成績如何、目前正在修什麼進階課程、要申請哪些大學?在他們帶我去看電影前,他總是逼他們先接受這樣的一場學力測驗。可是難得這麼一次,父親竟然沒有大驚小怪。他問我跟賽門在哪認識,我說在里奇蒙小劇場,問話便到此為止。賽門似乎深得他心,他甚至主動提議我們可以在外面待到午夜,比我平時週末的宵禁時間還要晚一個小時。所以我們一起喝咖啡的計畫便進階成共進晚餐,還帶著老爸的祝福。

  賽門帶我去馬里爾伯恩高街的義大利餐廳,讓我高興得不得了。我以前從沒到過正式餐廳用餐,頂多和爸媽去喝過下午茶。我看不懂菜單,可是我很愛那些大大的胡椒研磨器、沉甸甸的餐具、橙香火焰可麗餅,以及香檳。賽門說的話也讓我大開眼界。我對他講的內容其實一知半解,部分是因為他怪異的口音,但通常是因為話題總遍及我難以想像的地方和活動。我對世界的認識基本上是莎士比亞、珍.奧斯汀、喬治.艾略特、布朗特姊妹……而他們都不曾描寫過以色列集體農場的生活,或是汽油彈的製造方法。我覺得我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貢獻給這場對話盛宴。每當賽門鼓勵我和他聊聊同學、老師和得獎文章的事時,我就會滿臉羞紅。我當時並不明白,原來高中生的身分正是我吸引他的地方。

  接下來幾週,賽門週五或週六晚上都會出現,帶我到「倫敦西區」去開眼界,久而久之,這個活動成了慣例。有時我們會到雀兒喜經典戲院去看外國電影,有時他會帶我到威格摩爾廳或皇家慶典音樂廳欣賞音樂會,不過大多時候,我們都是在餐廳享受美食。至於選擇哪家餐廳,總是取決於賽門沿途順路的神祕探訪。他會說:「我得到王子大道一趟。」然後就隱身沒入那些陡峭高聳的白房子裡,放我在車子裡等,有時甚至得等上老半天,所以我學會在赴約時隨身帶本書打發時間。有一回我問能不能跟他一起進去,他說:「不行,這是公事。」從此我不再要求。

  除了週末帶我出門外,賽門有時也會在週間跑到我家來。他說他「只是路過」(他為什麼會路過敦克漢?他要去哪裡?我從沒追問)。在這種時候,他會留下來和我父母聊聊新聞或政治等(我不感興趣的)話題,有時長達一個鐘頭或更久。他們三人常常聊得很起勁,連我離開房間了都沒注意到。我發現這件事非比尋常。我竟然不是我們家關注的唯一焦點,這可前所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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