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的精神

發稿時間:2012/02/25
攝影的精神
攝影的精神
作者|傑瑞.貝傑
譯者|施昀佑、黃一凱
出版社|大家
出版日期|2011/12/30

  在英國BBC電視台製作探討攝影的系列節目後,攝影史學家兼藝術評論家傑瑞‧貝傑寫了延伸的著作《攝影的精神:攝影如何改變我們的世界》,乍看好似攝影作品集,其實是很棒的攝影欣賞入門書,透過文字介紹攝影發展歷程及其在人們生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還穿插風格各異的攝影作品一百多幅,讓讀者感受影像魅力。

  全書分六章,對攝影陌生的讀者可從第一章看起,作者簡短地介紹攝影藝術的歷史。1980年代之前,「攝影算不算藝術」有爭議,原因在過去人們認為攝影捕捉現實是呈現事實的科學手法,與必須發揮創意的藝術是兩回事,此書則讓讀者理解,攝影不只傳達事實,表達方式更有許多創意與技術,這些都百分之百符合藝術定義。

  若想更深入了解攝影,可從其他章節認識許多攝影大師的作品與這些作品為什麼能深入人心。第六章更探討攝影與科技結合的發展方向,作者主張科技對專業攝影家是一把兩面刃,壞的方面是讓複製品更易流傳,攝影家智財權的保護也更困難;好處是數位相機與個人電腦打破過去技術障礙,讓攝影藝術更普及,但載體從紙張擴及銀幕,攝影者未來必須研究如何善用新的載體特徵讓作品更能感動欣賞者。

  作者的結論是攝影的本質從來沒有改變,依舊是人們拿著相機瞄準世界,取得影像,呈現給觀眾。改變的是人們對攝影的理解,以及製作與欣賞攝影作品方式的改變,其中,最有意思的一句話是「未來的文盲將是那些不懂攝影的人」,值得大家好好地深思,到底攝影是如何地改變了我們的世界以及我們該如何因應。

文章節錄

內文節錄

《攝影的精神:攝影如何改變我們的世界》

「對所有真正具有洞察的人而言,你的攝影就是你的生活紀錄。」

──保羅.史川德(Paul Strand)

  相機是最常見的現代工具之一,和電腦與手機一樣普及。事實上,有些相機本身就是電腦兼手機。至少在都會地區中,幾乎所有人都拍照,若說有人從未入鏡,大概不太可能。當我們在城市裡走動、購物或是開車時,也都有自動相機對著我們拍攝,而這些相機甚至不是由人類直接操控。

  人們有很多理由拍照,更重要的是,照片的用途難以計數,有些動機純良,有些則否。攝影者用照片為節日留念、記錄兒女成長、別具心裁地表現自己、記下自己對世界的觀點,或是用來改變他人對世界的看法。照片也同時可作為個人記憶的居所、歷史文件、政治宣傳品、監視工具、色情作品,或是藝術品。我們認為照片的內容都是事實,但攝影也可以是虛構的創作、隱喻或詩歌。攝影屬於此時此地,但也是最強大的時空膠囊。攝影可以是完全的實用主義,也可以表現夢境。

  攝影的發明者和早期先驅不確定攝影究竟是藝術或科學,因此說它「半藝術、半科學」或許很貼切。時至今日,攝影定位的不確定性依舊在評論家和攝影學術圈中激辯不休,而爭論通常都圍繞在攝影究竟是完全成熟的藝術形式抑或大眾媒體上。某些評論陣營稱攝影為「新繪畫」,但那並不意味著「攝影是不是藝術」此一古老問題已有定論。這個問題從來不曾獲得解答。

  攝影是一種再現事物的工具,因為太常見,以至於我們經常無法理解這個工具有多麼複雜、棘手。事實上,我們觀看照片時多半漫不經心,稱不上是「閱讀」。我們認為攝影包含了這個世界,而我們詮釋攝影的方式也極其接近我們對世界的詮釋,雖不盡然相同。攝影創造了我們與世界的對話,但這個對話卻從不中立,特別是由衛星或監視器所拍攝的影像。而即使相機本身、甚至攝影者本身是中立的,觀者也從不中立。

  不論攝影有多麼失真且模糊,我們還是應該透過此一媒材的歷史來檢視攝影的意義:不僅是影像在製造當下的意義,還有它們今時今日對我們的意義。這兩者常是截然不同的。

  作家暨藝術家約翰.史塔特托斯(John Stathatos)曾撰文討論攝影與藝術間的微妙關係,他在文中提出一個問題:攝影的影像,時至今日已被納入「當代藝術的天羅地網。它是否能在純功能性的角色之外,還保有獨立的位置?究竟攝影是否能如過去一樣,保留自己獨特的性格?」而他的答案是:是的,攝影確實可以,而這必須歸功於這個媒材「和現實的獨特關係——攝影與視覺或任何層次的『真相』都沒有太大關係,反而與攝影作為一種記憶線索所引發的感情宣洩有斬不斷的關連。」

  「記憶線索」,這真是高明的表達,它將攝影牢牢定位在人類經驗的範疇中。記憶,無疑地,可以如影子般倏忽即逝且虛幻,但依舊有某些記憶是不同的,這些記憶歷久彌新且牢不可破。記憶有溫暖的,有不溫暖的;有壓抑,有虛假的;有共享的,族群的,也有文化的。攝影為所有的記憶效力。人們透過攝影支撐自己對世界的觀點,但快門一旦打開,拍出的影像卻僅能呈現消逝的事物。影像在瞬間成為記憶的主體。當然攝影並不等同於記憶,而只是記憶的線索。影像線索提醒了我們,某些事物確實曾經存在,然而,這只是現實的再現,並非現實本身。

  我們都認為攝影要訴說真實,因此,當我們「發現」相機在說謊、看穿了某張照片原來是「擺拍」而成,或某幅影像是經過電腦後製時,總免不了感到失望。在這個Photoshop軟體的時代,過往箴言「相機永遠不會說謊」已被改為「相機總是在說謊」。

  然而,攝影影像的真實程度與虛假程度其實不相上下。所有的攝影證據,所有的攝影真實,都需要詮釋。事實上,攝影被視為世界之「窗」,這件事就是這個媒材最大的問題,但這同時也是攝影的潛力之源和迷人之處。這片介於虛構與現實之間的領域,既難以捉摸又蘊含豐富可能,而最出色的攝影作品、最優秀的攝影家,就是在這片沃土上孕育而出。

  不論你將攝影視為絕對的真實,或是絕對的虛構,都不影響攝影的基本能力。攝影能帶你親臨現場。如果攝影在藝術性或其他能評斷它的特點上毫無貢獻,那就太匪夷所思了。一如法國文化評論者羅蘭.巴特所述:「這真是令人極為反感的效應。攝影總是使我震驚,而這份震驚不但縈繞不去,且還不斷以新的面貌出現。」

  攝影能帶你親臨現場,這不止是在空間層面上,還包含了時間層面。相機是一台時光機,尤其是拍攝與人有關的影像時。攝影能將我們的目光帶到世界盡頭某張離我們最遠的面孔上,或讓我們看到某個已經不存在的人。攝影我們帶到月球,到最深的海洋。相機確實是強大的工具。攝影作品不論技巧有多拙劣,或形式特質有多貧乏,總能使我們暫時停下腳步,因為它帶領我們直接和往日時光接觸,也帶領我們穿越空間和物理的疆界;它使我們立即接觸到久遠的過去和遙遠的彼方,那些轉瞬成空以及流逝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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