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尖對決

發稿時間:2013/03/09
頂尖對決
頂尖對決
作者|查爾斯.亞瑟
譯者|李芳齡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13/03/01

  15年前,「微軟」是大帝國,「谷歌」才初出茅蘆,但風雲變色風暴隨伺,任何一個想法都會顛覆市場。如今蘋果取得優勢,仍難逃谷歌的虎視眈眈;商戰風雲上,沒有永遠的贏家。本書以深刻的紀實觀點,配以中式章回小說的論述法,呈現一個數位大時代的詭譎與精彩,值得讀者細品。

文章節錄

《頂尖對決:蘋果、谷歌與微軟的商戰風雲》

【第一回】

一九九八年群雄並起 數位三國恩仇錄豋場

蓋茲與賈伯斯

  蓋茲與賈伯斯是長年的亦敵亦友,數十年前,他們兩人曾經攜帶各自的女友一起約會出遊。蓋茲對於來自蘋果的威脅作何感想呢?一九九八年六月,接受記者馬克.史帝芬斯(Mark Stephens)訪談時,蓋茲沉思了一會兒,說道:

  「我不明白,他(賈伯斯)怎麼會嘗試呢?他知道他贏不了的。」

  蓋茲向來隨和,賈伯斯則否。《浮華世界》(Vanity Fair)雜誌曾經委託史帝芬斯撰寫一篇文章,敘述蓋茲與賈伯斯的關係,賈伯斯堅持要史帝芬斯先採訪蓋茲,但賈伯斯後來從未抽出時間接受採訪,這篇文章因此流產。曾在蘋果走下坡時期任職該公司,並且和賈伯斯有往來的已故作家暨程式設計師克里斯.古克(Chris Gulker)曾經告訴我:「基本上,賈伯斯把新聞界視為可鄙之人。」

  蓋茲說的一點也沒錯:賈伯斯或蘋果,絕對沒辦法打贏個人電腦作業系統之戰,成為這個市場的支配龍頭,微軟在多年前就已經勝出了。蘋果先前的高階主管試圖仿效微軟的策略,把Mac OS授權給其他電腦製造商,此舉不啻割腕自殺:那些「克隆」(clone,編按:與大廠,例如IBM相容的電腦)的價格比蘋果還低,導致蘋果的硬體營收與獲利嚴重下滑,軟體授權費收入無法彌補硬體獲利的損失,蘋果開始失控地虧錢。

  賈伯斯回巢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終止授權克隆的交易,雖然此舉導致官司與成本。賈伯斯了解,蘋果無法靠授權軟體而存活下去,微軟則可以,因為個人電腦的銷售量龐大,授權費收入夠高,但蘋果不行。蘋果必須製造實體的東西,無法靠著銷售與硬體脫鉤的軟體而賺錢。

  反正,賈伯斯也認為,電腦產業已經走到盡頭了,他在一九九五年時這麼說:「桌上型電腦產業已死,創新幾乎已經熄火了,微軟以極少的創新主宰市場,一切已經結束,蘋果輸了。桌上型電腦市場已經進入黑暗時代,未來十年將停留在黑暗時代,至少在二○○○年前必然如此。」

  蘋果為何會輸掉這場戰役?許多經濟學家和管理學專家很確定為什麼:蘋果包辦硬體與軟體設計的垂直整合模式在電腦產業行不通。經驗豐富的科技業創業家湯姆.艾維斯林(Tom Evslin)在其部落格上寫道:「垂直整合型公司贏不了競爭!因為『內部顧客』有害於競爭文化,這是電腦產業學到的教訓。」管理學與經濟學理論指出,平行整合(亦即個人電腦製造商製造電腦,微軟撰寫軟體)能更快速達到市場最適狀態,亦即產量最大,價格最低。

  這番道理固然沒錯,但忽略了較難量化的其他因素:使用者的體驗和附帶成本。微軟的確很聰明,且成功地藉由使用一個標準硬體架構(由IBM建立)開設視窗平台,確保微軟開發的軟體在此平台上操作,並且讓其他軟體開發者很容易撰寫在視窗平台上跑的應用程式,達到了標準化,也促使硬體價格下滑。……

佩吉與布林

  一九九八年,…當時是網際網路公司的熱潮,兩名最近決定放棄學業的博士班學生,在門羅公園市的一間車庫裡創立他們的公司。佩吉和布林同為二十五歲,一九七三年出生,比蓋茲和賈伯斯小十八歲,兩人在史丹福大學撰寫論文時結識,成為好友。他們比蓋茲和賈伯斯年輕十八歲,在他們成長的年代,網際網路已經蓬勃發展且接近商業化,電腦運算資源和行動連結漸漸變得無所不在。

  他們即將進入電腦運算能力及資源取得、易如從插座取得電力,可以在任何時間透過行動電話和位於任何地點的任何人取得聯繫的世界,他們看到的世界非常不同於蓋茲和賈伯斯成長的世界。佩吉和布林懷抱的大構想,是關於如何在網際網路上尋找東西,他們合力打造一部搜尋引擎,原本想取名為「Googol」,意指「天文數字」,等於十的一百次方,取這個名稱意在代表網路的浩大,但也是數學圈內人的一個玩笑,但這個名稱已被別人捷足先登,因此,他們改取「Google」這個名稱。

  要是蓋茲早知道這兩位年輕人的話,他可能會憂心一陣子,但是除非他花很多的時間上網,否則,他無從輕易地認識他們。

  佩吉和布林在一九九八年九月四日創立公司,創設地是向蘇珊.沃西基(Susan Wojcicki)承租的一個車庫,資金是昇陽的共同創辦人安迪.貝托薛(Andy Bechtolsheim)在八月開給他們的一張十萬美元支票,支票抬頭是「Google Inc.」。佩吉和布林把這張支票放在史丹福大學研究室的抽屜裡,繼續尋求其他資金,並研究集資創立一家公司的技術性部分,貝托薛投資的十萬美元換得谷歌的一%股權。

  在當時,他們設立的網站平均每天處理一萬筆搜尋;九月,約莫蓋茲和史帝芬斯見面前後,佩吉和布林僱用史丹福大學博士班學生克雷格.西佛斯坦(Craig Silverstein),成為谷歌第一名員工。跟蘋果一樣,當時的谷歌在所屬領域是個不起眼的小咖,搜尋引擎AltaVista在一九九七年的贊助廠商收入已達五千萬美元,平均每天有八千萬人次造訪。

  不過,到了一九九八年年底,谷歌已經名列《PC雜誌》(PC Magazine)評比的前一百大網站。谷歌當時收到的搜尋筆數還非常少,能躋身此榜單,已經預示它的燦爛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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