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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查出凶手警方卻不抓人 日本記者清水潔揭共犯結構

2019/8/20 22:18(8/21 18: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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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網站)台灣媒體的社會形象很差,在民粹對立情緒下,只要溫層相異,媒體的報導彷彿「攏係假」。這個時候,一連兩本日本記者清水潔的調查報導紀實文學在台上市,讀來堪稱驚心動魄。除了媒體自省,我們換個角度來看看社會新聞背後的「共犯結構」,以及如何在共犯關係的高牆上敲出一絲裂痕。

獨步文化今年接連引進兩本來自日本的調查報導專書「被殺了三次的女孩──誰讓恐怖情人得逞?桶川跟蹤狂殺人案件的真相及警示」及「連續殺人犯還在外面:由冤案開始,卻也在冤案止步:北關東連續誘拐殺害女童案件未解之謎」,內容從超長的書名可略窺一二,在台灣引起不少討論。這兩本書都是犯罪實錄,也是報導文學,有推理小說令人屏息的峰迴路轉,也有可以跟著學、跟著做的新聞工作指南。

「被殺了三次的女孩」是日本報導文學的經典之作,盛名遠播。「連續殺人犯還在外面」則是奇蹟般竄紅的紀實報導,最初出版時沒有引起太多注意,兩年後出版文庫本,卻驚天動地——它就是2016年震撼日本出版界的行銷神案例、覆面書「文庫X」的本尊。

被殺了三次的女孩

1999年10月26日,21歲的女大學生豬野詩織在日本埼玉縣JR桶川站外被刺殺身亡,她生前留下遺言告訴友人:「如果我被人殺了,就是小松殺的。」

飽受前男友小松騷擾、跟蹤、恐嚇的女大學生曾向警方報案求助,警方沒當一回事。女學生喪命之後,警方為規避責任,放消息帶風向檢討被害人,把報案改成備案。週刊記者密集走訪相關人士、長時間跟監,終於找出嫌犯藏身處並通知警方,警方卻遲遲不逮人...。

這個女孩被殺了三次,第一次死於凶手刀下,第二次是被見死不救、事後極盡所能文過飾非的警方所殺,第三次則是見獵心喜、未辨真偽的媒體所殺。最後,警方雖然抓了一批犯人,但關鍵人物小松自殺身亡,從未面對審訊。隔年5月,日本通過「跟蹤騷擾行為規範法」。

連續殺人犯還在外面

日本北關東群馬縣與栃木縣縣境方圓不到10公里的小地方,自1979年到1996年陸續發生5起小女孩被誘拐殺害或失蹤案,這些案件有若干相似性,警方1991年逮捕男子菅家利和,根據DNA和自白宣布他是其中3起案件的犯人;但菅家入獄後堅稱清白。人還在牢裡,又發生了相似的案件,記者發現案情不單純也不合理,追查之下竟然推翻了DNA證據,菅家被關了十幾年後獲釋;這是日本近年著名的冤案「足利事件」。

記者在採訪過程中鎖定一名疑似真凶的男子,把線索和他的論據提供給警方,但警方堅持那個人不可能犯案,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可能是連續殺人犯的男子至今還在這個地區平靜地生活著。

這兩起案件中,幾乎是獨力對抗警察機關的記者清水潔,如今是日本赫赫有名的調查採訪記者,他的這兩本著作是日本報導文學的重量級作品。桶川事件系列報導獲得日本新聞工作者會議(Japan Congress of Journalists)大獎、編輯嚴選雜誌報導獎;「連續殺人犯還在外面」獲得2014年日本推理作家協會獎、2015年新潮紀實大獎。他不是出身什麼高大上的名門媒體,而是來自老是被看不起的週刊。

兩度挺身對抗警察機關的記者

清水潔,1958年生,東京人。在父親的影響下接觸攝影,立志成為攝影記者,從攝影週刊Focus的攝影師變成社會記者。他很討厭週刊,因為日本的週刊雜誌給人的印象是「聳動的標題、愚蠢至極的醜聞、強勢粗暴的採訪」,永遠被視為三流媒體。

但是,比警方早一步追出桶川命案凶手的時候,他正是民眾眼中所謂三流媒體Focus的記者,卻在編輯部的支持下突破了三流的界限,做到主流媒體做不到的事。其實,或許正因為不是主流媒體,才可能做得到。

FOCUS雜誌停刊之後,清水潔到日本電視台當記者,給自己挖了更大的坑,近乎不可思議地靠著採訪,平反了足利事件冤案。

為什麼主流媒體做不到?答案在書中看似不經意帶過的一句話,主跑警視廳的報社記者對清水潔說:「我們不是社會記者,而是守在警察單位的警察記者。」

共犯結構:媒體—警方

愛看日劇、日本推理小說的讀者對於日本特殊的「記者俱樂部」制度一定不陌生。日本媒體若不加入各個機關的記者俱樂部,就可能被機關拒於門外,不能參加記者會、收不到新聞資料,機關也可以明正言順地拒絕接受採訪。

清水潔採訪桶川事件時,已經是有18年資歷的資深社會記者,對於警媒關係的陋習知之甚詳。他在書裡描述與地方警署打交道的種種過程、警方「適時」發布另一起重大案件偵辦進度來轉移焦點、塗塗改改把報案改成備案,跟推理作家橫山秀夫、今野敏所寫的警察小說情節一模一樣,從昭和年間到現在都沒變過。

警察記者是什麼?是專門報導警察機關所發布訊息的記者,警方怎麼說,記者就怎麼寫。記者當然也會發問、也會質疑,但自行查證的能力有限,或者被寵得懶散了。清水潔說得直白,這是一種由警察機關「擔保」訊息內容的做法。這麼做有實務上的理由,畢竟很多消息只有警方才能掌握,只能透過警方取得。消息正確與否,由警方負大部分責任。

「如果滿足於『一流』稱呼的媒體只知道把政府機關公布的『公共』訊息照本宣科地報導出來,當消息來源本身有問題時,報導會被扭曲得有多可怕?當消息來源發布錯誤訊息時,一流媒體強大的力量,會將多少事物踐踏殆盡?」這是清水潔的批判,也是所有媒體都該自省的環節。

重大社會案件發生後,偵查不公開的階段,媒體繪聲繪影的報導,消息來源經常就是檢警人員。於是出現詳述被害人穿名牌衣物、戴名牌手錶、曾在酒店打工這種不實報導,或者質疑被害人父母為什麼帶小孩去柏青哥店,導致孩子被拐;這些檢討被害人的行為,很多源頭來自警方。

在警方的推波助瀾或誘導下,塑造出「被害人也有錯」的氛圍。警方和媒體聯手毀掉被害人的名譽,讓一般民眾覺得:如果是這樣,那被害人自己也有責任。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消息都無法查證,只是長年的慣性,讓許多媒體完全依賴警方說了什麼,太偏向警察機關。

清水潔也曾經猶豫過,要不要像其他媒體一樣,依據警方提供的資料「暗示」被害人可能也有責任,但最後他拒絕這麼做,所屬週刊也尊重他的決定。

借力使力:媒體—民代

主流媒體對於三流週刊的報導常常看不上眼,或者刻意不跟進、不引述,以冷處理來降低報導的可信度和影響力。

不屬於記者俱樂部的清水潔經常需要同業援手,透過隸屬記者俱樂部的同業幫忙打探或傳遞消息,也透過分享他苦苦得來的獨家訊息,吸引更多媒體跟進他的報導,加強對警方施壓。這種同業之間既競爭又合作的關係,在台灣也是一樣。

即使有了桶川事件調查報導的「豐功偉業」,清水潔在採訪北關東連續殺童案時,警方照樣沒把他放在眼裡,照樣拒絕他的採訪。

採訪陷入瓶頸時,第一個來的救兵多半是主流媒體、主流電視台。電視台的報導,能讓更多人知道有這麼件事,效果是週刊遠不能及的。電視台報導之後,第二個救兵就會出現,也是最有力的救援:民意代表。民代在地方議會或國會質詢之後,政府機關(和檢警)就不得不面對,雖然不一定能立刻解決問題,但足以提醒檢警繃緊神經應對。

成王敗寇 賭上總編輯的職位

今天我們看到的是清水潔成功的例子,試想,如果警方沒有在週刊付印的那個關鍵夜晚收押嫌犯呢?如果沒能逼得縣警認錯道歉、承認冤案呢?就算報導方向正確,只要時間點略有延遲,清水潔和他的總編輯都得下台負責,漫長的努力就會變成一場自不量力的笑話,變成「那個三流週刊的報導果然不行啊!」

清水潔在書裡坦誠揭露的害怕、猶豫、自我懷疑,都是不足為外人道也的心酸。隨著案件愈查愈深入,背後的黑幕也沉重到媒體扛不起⋯。

即使媒體竭盡所能地查證,還是可能不敵機關的壓力。儘管網友鄙視匿名消息來源,但新聞採訪的確有很多不得不匿名的情況,如果沒有關鍵的匿名消息來源,清水潔的報導根本無以為繼,更別說揭露真相。這中間的分寸拿捏,還是要回到媒體自我把關,和記者的自律。

清水潔說,報導是「很可怕的」,有可能左右一個人的命運,因此「主流媒體才會希望有當局的發言作為擔保。」媒體不惜撕開被害人的傷口、勾起家屬的悲痛回憶,也要報導的原因、意義只有一個,就是預防悲劇再次重演;這才是社會新聞的存在價值。

正因為報導的背後有沉重的社會責任,記者和媒體必須戒慎恐懼;大膽假設之後,還得要小心求證。清水潔在這兩本書裡一字一句寫下他怎麼採訪、怎麼查證、怎麼獲得當事人的信賴、怎麼對外求援、怎麼忍住天大獨家的誘惑、在警方顯然有所隱瞞時如何尋求突破。這當中的許多判斷,以及清水潔念茲在茲的最重要採訪守則:聆聽最微弱的聲音;都值得年輕一輩記者參考仿效。(編輯:黃淑芳/簡莉庭)10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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