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澳門第5任新特首最快8月18日選出

2019/2/4 18:4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台北4日電)澳門政府公布,負責選舉第5屆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將在6月16日選出400名選舉委員。按選委會選舉日至少60天後的星期日規定,澳門新一屆特首,最快可於8月18日選出。

新華社報導,4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頒佈的行政命令,訂定2019年6月16日,為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選舉日。

報導稱,依據澳門基本法,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是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由4個界別,共400名委員組成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委會)選出,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選委會委員第1界別為工商、金融界;第2界別為文化界、教育界、專業界、體育界;第3界別為勞工界、社會服務界、宗教界;第4界別為立法會議員的代表、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澳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市政機構成員的代表。

依照澳門特區相關法律規定,在選委會選舉日至少60天後的星期日,可以進行新一屆行政長官選舉;亦即,澳門新一屆特首最快可於8月18日選出。而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必須早於行政長官選舉日30天。(編輯:林克倫)108020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