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企昆山漢鼎精密爆炸7死 4台幹恐被追究刑責
(中央社台北3日電)台企昆山漢鼎精密3月間發生爆燃事故,造成7死5傷。中國官方調查認為,包括漢鼎董事長、法定代表人陳建賢在內的4名台籍幹部,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月31日上午7時12分左右,台資企業江蘇昆山漢鼎精密金屬有限公司加工廠房北牆外堆放鎂合金廢屑的貨櫃爆燃,造成7人死亡、1人重傷、4人輕傷。
人民網2日報導,江蘇昆山331事故省市聯合調查組調查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中共昆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金健宏等10名黨員幹部分別被建議誡勉談話、政務警告、黨內警告或政務記大過處分。
調查指出,事故直接原因是加工過程中使用超量水稀釋的切削液,混有切削液的鎂合金廢屑生成氫氣,又因堆積緊密、散熱不良,導致氫氣、鎂合金廢屑等爆發噴射,因貨櫃空間所限,噴射而出的氫氣無法及時散逸發生爆燃,並在貨櫃外二次爆燃。
事故間接原因則是漢鼎公司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鎂合金廢屑處置措施缺失,安全管理較為混亂。
調查認為,漢鼎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陳建賢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負責公司日常管理的總經理潘聰文,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負責公司生產的副總經理向富光,已被監視居住;負責公司生產進度管理的製造中心總監柯長志,已被監視居住。調查並稱,這3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陸媒先前報導,陳建賢、潘聰文、向富光、柯長志都是台灣人。
根據調查,另外有6名陸籍幹部、人員分別遭逮捕或監視居住。
其中唯一被逮捕的陸籍幹部是漢鼎公司安環處經理廖益鋒,他負責安全生產及環保工作,調查認為他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調查還指,昆山消防大隊在2017年8月、2018年3月兩次對漢鼎公司的消防監督檢查,均未對重點防火場所存放鎂合金廢屑的貨櫃提出整改防範要求。
昆山消防大隊副大隊長郭士安因責任履行不到位,調查建議進行誡勉談話。(編輯:陳家倫/邱國強)1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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