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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參事:發展數位金融 前提須有效監管

2021/9/17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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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7日電)北京當局近期加強對網路科技龍頭的監管與反壟斷,中國國務院參事王兆星今天則提出,發展數位金融必須以「有效的監管」為前提,堅守風險底線,不能靠技術資訊壟斷進行金融套利。

據中國財經媒體「21世紀經濟報導」,曾任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的王兆星上午在北京出席「第五屆中國金融科技創新大會」,並作上述表示。

王兆星指出,數位金融的本質還是金融,仍具有信用、流動性、市場、操作、法律等傳統風險;同時作為數位化的金融,還存在著演算法、數據、壟斷及「新型的大而不能倒的風險」。

他認為,除了必須堅持的風險底線原則外,發展數位金融必須堅持為更廣泛的金融消費者提供便利,也必須始終服務於實體經濟,更要遵循金融規律。

王兆星強調,技術為金融的基本功能服務,「不能靠技術信息的壟斷來進行金融的套利,形成金融風險。」

同時,他也提到,為促進數位金融自身的健康安全發展,也必須要加快相關的制度建設。

王兆星指出,要盡快完成個人資訊保護等相關的地方及相關配套,規範數據的採集和使用,完善數位金融的基礎設施,「推動建立統一的國家金融數據信息平台,優化徵信體系和動產抵質押系統」,依法推動數據共享等。

他並稱,要加快建設數位金融產業標準,還要做好數位金融監管。堅持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同類金融業務堅持統一監管標準,「防止利用數位技術進行無證駕駛和有證違章駕駛」。

王兆星還說,要突出技術中心,加強行為監管,強化對數據演算法的審計,做好數位金融宣傳教育和數位金融消費者保護,積極發展監管科技,探索實施包容審慎的數位金融監管機制。

他並指要秉持多邊主義,兼顧安全發展,堅守公平正義原則「加強數據跨境流動的國際監管工作」,積極推動各國進一步加強合作,協同推進數位金融領域監管政策制定及協調行動。(編輯:繆宗翰/周慧盈)11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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