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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輸配電業費率出爐 轉供輸配電下調

2018/12/4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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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4日電)經濟部今天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輸配電業108年度各項費率及108至110年線路設置費率,其中轉供輸電及轉供配電費率每度分別下調新台幣0.0084元及0.0132元。

電業法修正案去年公布施行後,經濟部首次審定輸配電業費率,自去年10月起適用至今年底,經濟部今天再召開審議會,審議明年度費率,決議輔助服務及電力調度費率每度微幅上調0.0013元及0.014元,轉供輸電及轉供配電費率分別下調0.0084元及0.0132元。

依此計算,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輸電及轉供配電的平均費率,每度分別為0.0496元、0.0856元、0.2188元、0.3412元。各燃料別費率依排碳係數有調幅差異,經濟部將在14日公布細項,適用期間為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此外,配合電業法修法,台電目前依營業規則計收的線路補助費,將改由經濟部訂定輸配電業線路設置費計算公式審定計收,今天會議除決議費用名稱變更為線路設置費外,也採用現況入法方式,以現行費率作為108年至110年適用費率。

經濟部官員表示,去年公布輸配電業費率後,尚無申請案例,若之後再生能源業者需要透過台電線路轉供用戶,就可按照費率申請付費。(編輯:張均懋)1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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