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大筆宗教捐款恐衍生稅負 會計師籲先向國稅局申報

2021/3/8 15:4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8日電)台灣宗教捐贈風氣盛行,會計師提醒,比起單純小額捐款,家中親友、長輩若有大額捐款,全年累計金額超過新台幣220萬元,且是捐給非財團法人機構,可能需另繳遺贈稅,建議先向國稅局申報,避免事後面臨補稅或罰鍰。

多數民眾都有捐贈可於隔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選擇列舉扣除的概念,但卻經常忽略遺贈稅風險。KPMG安侯建業稅務會計師吳能吉提醒,進行有特定目的或對象的宗教捐贈,且金額大於220萬元時,記得要向國稅局申報,審查是否屬免稅範圍。

遺贈稅法規定,個人當年度贈與(含捐贈)總額累計超過220萬元,應於30天內申報,若贈與對象為「財團法人」,且符合「捐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祭祀公業財團法人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或贈與總額適用標準」規定,該筆捐贈可免課贈與稅,但須經國稅局審查並取得「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

同樣的,子、孫等繼承人將去世親友財產捐贈給寺廟,想要免稅,也要符合不計入遺產或贈與總額適用標準的規定才行。

吳能吉建議,只要贈與大筆金錢或等值實物給宗教機構,記得要先向國稅局申報,審查後取得不計稅證明書,再進行財產捐贈,避免先完成捐贈,事後未通過國稅局審查,導致需補稅、罰鍰的爭議,讓捐贈美意蒙上一層灰。

另外,值得留意的是,綜所稅捐贈抵稅的條文規定,只要捐贈對象是依法向內政部、縣(市)政府立案登記的寺廟、宗教社會團體及宗教財團法人即符合資格,但遺贈稅法捐贈免稅相關規定,則僅限對「財團法人」的捐贈,規定並不相同,值得特別留意。

吳能吉舉例,張先生捐贈220萬元給子女,之後又捐款300萬元予當地寺廟,隔年5月申報綜所稅於限額內列舉扣除(以綜合所得總額的20%為上限),不過,事後國稅局也查到,張先生捐贈的寺廟雖已向內政部立案登記,但非屬財團法人,這筆捐贈必須課徵贈與稅,因需另補稅30萬元並開罰。(編輯:潘羿菁)11003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