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不反對輸中貨品改標示? 經部:依台灣出口規範查驗

2022/8/10 14:4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鄭鴻達台北10日電)中國要求台灣出口貨品標註中國台灣或中華台北,有媒體報導經濟部不反對業者改標。經濟部今天強調,「不反對改標」說法不正確,出口台灣產製貨品,經濟部及財政部關務署皆依法辦理,台灣相關規範行之有年,業者都很清楚。

中國近期嚴格要求台灣出口貨品產地,必須標記「中國台灣」或「中華台北」,否則將不予以放行。不過有媒體報導指稱,經濟部不反對改標,並會協調關務署等說法。

經濟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澄清,所謂「不反對」、「將協調海關」等說法並不正確,出口台灣產製貨品,應依據台灣貨品輸出管理辦法規定標示,或以同義的外文標示。

根據「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廠商出口貨品必須標示為「中華民國製造」、「中華民國台灣製造」、「台灣製造」等,或以同義的外文標示。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經濟部強調,業者辦理出口通關時,海關會查驗標示是否符合規定,相關工作都依法處理,經濟部及財政部關務署皆依法辦理相關工作,規範行之有年,業者也都很清楚。

經濟部重申,若廠商出口貨品到中國,有遭中方海關擋關要求標示「中國台灣」,或要求文件應加註「中國台灣」的具體個案,廠商可提供關別、進口商、報關行、產品名稱等相關資訊給經濟部貿易局,以利財政部關務署洽中國海關聯絡點協處。(編輯:潘羿菁)111081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