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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授違規兼職201件 教部公布處置

2019/2/1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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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日電)立法院日前要求教育部公布國立大專院校教師兼職情形,教育部今天晚間採取「適度去識別化」方式公布名單及後續處置情形,共有201件未完成校內書面核准程序,即先到營利事業機構兼任獨董。

台大校長管中閔因之前任公職期間兼職問題,日前遭監察院彈劾,立法院在審議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作出主決議,要求教育部必須公布國立大專院校教師兼任營利事業機構獨立董事,未依規定「事先以書面報經學校核准」者後續究責結果。

教育部今天晚間上網公布201件違規兼職資料,但採「適度去識別化」,只看的到所屬大學和違規教授的姓氏,其中台灣大學違規件數有68件,政治大學24件,交通大學22件。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焜元表示,先前統計國立大專院校專任教師兼任獨立董事總計400件,其中有202件未完成校內書面核准流程,即先至營利事業機構兼任獨立董事。不過,清大事後更正1件符合規定,因此實際是201件。截至目前為止,除有5件仍於排定處理程序外,其餘都已由學校依規定提送教師評審委員會或其他相關會議進行審議,給予適當處置。

至於為何不公布教授全名,教育部解釋是考量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等有關資訊揭露及處罰疑義,日前邀集法務部、國家發展委員會、法律學者專家開會,決議應採取適度的去識別化處理。(編輯:張佑之)10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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