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公共建物耐震7月起評估 學校優先清查
2019/6/29 11:59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9日電)內政部7月起有幾項新措施上路,包括民國88年底以前取得建照的私有公共建物,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應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申報,首波對象是各級學校和運動休閒場所。
內政部公布的新措施包含戶政、建築及地政業務。其中,建築方面,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檢查公安申報於108年7月起實施。
內政部說,因107年2月21日修正發布「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依法針對88年12月31日以前領得建造執照,如電影院、車站、百貨公司、旅館、運動休閒場所、學校、醫院、社福長照機構等使用的樓地板面積累計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建築物,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的建築物應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申報。
內政部強調,第一波將於108年7月1日起以運動休閒場所、學校等為實施對象,並通函各地方政府列為最優先清查及宣導通知對象。
戶政方面,國軍人員於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出生或死亡登記,同時可通報國防部申請結婚、生育、喪葬或殮葬補助費。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政府數位化服務,建構一站式服務,節省國軍人員遞送申請資料時間,縮短補助費請領時間。
地政方面,跨直轄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自7月起試辦。為強化地政業務申辦便利性,打破行政轄區藩籬,民眾可跨直轄市收辦住址變更、更名、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的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等更正登記,此外包括門牌整編、書狀換給、預告登記及塗銷預告登記等簡易登記案件。
內政部說,如實施無虞,預計108年10月擴及全國試辦簡易登記案件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服務,並依試辦情形再擇定正式實施日期,逐步審慎增加其他登記項目,提升跨域服務效能。(編輯:楊凱翔)10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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