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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患者考駕照規定擬放寬 最快9月上路

2020/6/2 16:33(6/2 16:5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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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日電)目前罹患癲癇的患者都不能考照,但現行醫學發達,輕症或可控制型癲癇症患者,可依靠藥物達到不發作的成果。對此,交通部今天預告放寬癲癇患者考駕照規定,最快9月上路。

根據目前法令規範,台灣的癲癇患者一率不得考取汽機車駕照,但2006年時被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認為此規定是歧視身心障礙者,因此交通部與各界多年討論之下,今天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放寬輕度及可控制的患者考領駕駛執照的限制。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在記者會中表示,目前除頑性(難治型)癲癇症患者施以藥物也難控制之外,輕症或可控制型癲癇症患者可透過現代的醫療協助(藥物、手術或其他治療),可達到完全控制不發作的成果,因此討論後放寬患癲癇疾病而可控制者,達2年以上無任何類型癲癇發作,並取得醫師診斷證明書,可以有條件考領機車及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

他說,不過駕照2年期滿須定期換照至公路監理機關定期審驗持照條件,體檢時需檢具最近3個月由醫療院所神經專科醫師出具診斷證明書等規定,若癲癇發作則需繳回駕照。

張舜清表示,修正草案將預告60天,預計順利的話最快今年9月就可以上路,解決癲癇患者就業、日常生活中使用交通工具的需求。(編輯:張雅淨)10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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