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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擬要雇主付移工安置費 許銘春:持續協商中

2020/11/11 14:43(11/11 15: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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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1日電)印尼要求自明年1月起台灣雇主需負擔移工來台費用。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說,目前已請印尼端提供詳細資料,並透過外交部協助協商,不能接受片面宣布執行;不排除新增新的移工來源國。

印尼7月底釋出訊息指稱,明年1月起將要求移工輸入國雇主負擔移工來台費用,包含往來機票、護照、簽證費用及仲介服務費等。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出席「2020年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頒獎典禮」,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此事會有因應對策,但涉及到兩國談判,現階段不宜對外說明。

許銘春說,印尼只說部分行業、11個項目費用要由雇主負擔,但沒有提到金額;勞動部有持續詢問,要求將這些細節的問題,包括哪些行業、11項目的細項,請對方提供更詳細資料,雙方再來溝通協商。

許銘春強調,依第7屆台印勞工會議結論,勞工政策、制度的改變,必須先告知,雙方一定要溝通協調,有共識後才能執行。不能片面說有11項目就要執行,「我們沒辦法接受」。

許銘春說,這是國與國外交的尊重,既然有會議結論,就是要誠信遵守,會一再向印尼方表達態度,一定要溝通協調後才能具體執行;這件事也透過外交部駐印尼代表處來協助,談好的政策、要改變不是不行,但要充分告知,坐下來協商,可以接受的當然都可以談。

許銘春也說,有考慮新增移工來源國,這部分有請外交部幫忙,評估適當的來源國,提供進一步的參考;因為來源國也涉及國安、外交,這部分也尊重外交部。

勞動部指出,印尼政府要求台灣移工雇主支付的11項目,包括往返機票、工作簽證、勞動契約驗證(我方)、公司服務費(國外仲介費)、護照更換、良民證(海外)、印尼海外勞工社會保險、海外健康檢查、其他國家要求進行補充檢查項目(視衛福部針對特定國家有疫情要求要增加檢查項目)、印尼國內出發地點當地交通運輸費用、住宿(指當地的住宿,如機場地的住宿費用)。(編輯:張芷瑄)1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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