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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 擬增設常務裁決委員

2021/4/6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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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6日電)勞動部今天說,立法院排審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草案,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常務裁決委員1至3名,負責推動案件審理、檢視裁決文書後提供意見以及裁決法制與救濟程序諮詢。

勞動部指出,此次立法院排審包括勞資爭議處理法第43條及第47條之1。其中43條提到裁決委員會內增設1 至3名常務裁決委員,將有助於優化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審理事宜,對於裁決案件進行有極大助益;修法也特地將「裁決委員會應秉持公正立場,獨立行使職權」明文寫入。

勞動部指出,3名常務裁決委員聘任的方式會先從原先的15名裁決委員中徵詢意見,背景分布於學者、律師等領域,任期與裁決委員一樣是2年。

另外在47條之1提到,中央主管機關應以定期出版、登載於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公開裁決決定書。

根據勞動部統計,裁決委員會自民國100年成立以來,截至今年3月31日為止,已受理592件裁決申請案,經裁決委員會審理後作成裁決決定共有313件,其中有186件被認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編輯:管中維)1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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