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第二批退稅 10月底入帳
2018/10/24 19:40
(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台北24日電)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二批退稅將在10月31日存入納稅義務人指定的存款帳戶,或是寄出支票。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可到銀行檢查是否入帳,另外,收到支票應儘速兌領。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官員表示,這次退稅對象為今年5月10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或5月11日後採用人工、二維條碼與稅額試算服務書面回復確認申報,以及屬第一批退稅案件、但因特定更正原因導致再退稅者。
國稅局官員表示,退稅款將在10月31日前退回到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另外,結算申報時不是用轉帳方式,或是退稅金額無法轉入帳戶的案件,國稅局會寄發退稅憑證單(支票)給納稅義務人,支票有效兌換時間為今年10月31日到12月28日。
官員提醒,國稅局人員不會以電話或是簡訊通知民眾到提款機操作,若有電話通知退稅,應提高警覺慎防詐騙。(編輯:鄭雪文)1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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