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年度工作會議 去年為政府省2801萬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8日電)監察院秘書長傅孟融今天表示,107年各機關因參考或依據監察院糾正案、函請改善案,進而獲致財務增益績效達新台幣161億9695萬元,並節省公帑達2801萬元。
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傅孟融在107年度工作檢討會議上進行院務報告時指出,107年各機關因參考或依據監察院糾正案、函請改善案,進而獲致財務增益績效達161億9695萬元,其中節省公帑達2801萬元。主要案件為督促交通部公路總局提升機車汽燃費繳納率,減少政府寄送雙掛號催繳郵資及印製費約1200餘萬元;督促國防部收回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溢領優惠存款利息計1352萬餘元。
傅孟融表示,間接促成政府歲入增加161億6894萬元,主要案件為督促財政部辦理欠稅清理作業,增加國庫收入138億餘元;台北市政府提升捷運內湖站用地聯合開發案之權益分配比,增加淨權值22億餘元。各機關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計703項。
監察院表示,107年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1萬694案,司法類書狀達4481案,占41.9%,位居第一;其次為內政類2984案,占27.9%;第三是財經類1326案,占12.4%;顯見司法正義與國計民生等案件仍為民眾首要關心議題。
監察院指出,107年核派調查案件計541案,參與調查的委員計1097人次,協查人員計844人次,均積極掌握時效,期能迅速回應民眾期待。107年總計成立糾正案100案,函請改善案306案,各機關函復處理結果,行政機關自行議處人員達127人;107年成立彈劾案18案,彈劾36人。
監察院指出,107年監察院處理人民書狀計1萬522案,其中涉及人權議題者,計9091案,占收受處理總數86.4%,以司法正義、財產權及工作權為數量最多之前3名;另監察院審議通過並經調查委員勾選人權類別的324案調查報告中,有208案涉及人權議題,占調查案件數64.2%,其中生存及健康權、司法正義、財產權,居前3名。顯見生存及健康權、司法正義、財產權等權利的保障及提升,仍有待政府機關努力改善。(編輯:林沂鋒)10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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