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械使用條例修正草案 糾紛回歸國賠員警免訟累
2019/1/24 18:07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4日電)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通過「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人民對警察違反警械使用規定侵害人民權益的賠償回歸國家賠償機制,增設「警械使用調查小組」,協助釐清真相。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使第一線警察同仁能安心執法,妥善保障民眾權益,部務會報通過「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人民對警察違反警械使用規定侵害人民權益的賠償回歸國家賠償機制,讓用槍員警免於直接面對訟累。
內政部表示,為釐清警察使用警械的妥適性及適法性,修法也增訂設置「警械使用調查小組」,主動或接受院檢機關委託,調查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的爭議案件,以協助釐清真相,保障當事人權益;也明定警察為達成任務,於緊急情況時,得使用警械以外的各種物品,以彈性靈活符合實需。
內政部指出,考量現行「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傷亡財產損失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喪葬費支給標準」,對賠償範圍及額度均有限制,無法完全填補被害人所受的損害。為能充分保障人民權益,這次也刪除定額賠償及補償被害人的制度,並擴大損失補償對象,以有效保障人民的權益。
內政部表示,「警械使用條例」是警察人員執行職務使用警械的依據,至今已17年未修正。因應社會環境變遷,警械使用亟待檢討修正,才能符合警察勤務需要及民眾合理的期待。草案近日將送請行政院審查,期能早日送交立法院,儘速完成修法作業,才能更妥善保障人民及員警的權益。(編輯:蘇志宗)10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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