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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政治性協議門檻草案 仍待研擬

2019/2/19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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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台北19日電)行政院與立法院民進黨黨團昨天決定提出立法院新會期47項最優先法案,由陸委會主責、已送入立院的共4案。居住證修法待行政院審查;洽簽兩岸政治性協議門檻仍待研擬。

對於研擬中的兩岸政治性協議門檻草案,大陸委員會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稱,研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修法將比照修憲門檻;必須由行政院提出談判計畫,經2/3的立法委員同意才可以進行談判。

在此之前,為了解民意動向,行政院可以舉辦諮詢性的公投,不受公投法限制,因為諮詢性公投最主要是作為參考。有關諮詢性公投的辦法,會請行政院訂定。

兩岸政治議題談完回來後,因為立法院有審議權,所以必須經過3/4的立法委員出席,3/4同意;同意後公告,再進行全國性的公民投票,並經全國選舉人數半數以上同意,才能通過。

陸委會晚間進一步表示,將會同有關機關依循上述規畫,研擬兩岸條例修正草案,並循法制程序,陳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受訪時表示,會爭取盡速在本會期完成審議。

另外,陸委會晚間提供的書面資料稱,目前由陸委會主責的兩岸條例第9條、第9條之3及第91條關於「增訂公務員赴陸管理制度」與第93條之1「修正陸資違法投資行為罰鍰額度」,以及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關於陸生納保的全民健保法修正草案等4案,均已送請立法院審查中。

根據公務員赴陸管理制度相關修正草案內容,規定退休高階將領、公務員、政務官赴陸將加強管制,退休15年內,不可參與大陸政治活動,違反者最重可終身剝奪月退俸或罰款新台幣500萬元。

草案也將涉密公務人員退離職後赴陸管制期間,修正為管制最少3年,且只能增不能減;並增訂管制期滿後的申報機制,涉密程度高者,管制期滿後赴陸仍需申報備查,若原機關認為有必要,部分人員需終身申報。

另外,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違法陸資來台僅罰款新台幣12萬至60萬元,罰款額度過低,修法草案則對違法來台陸資罰款上限,提高到2500萬元。

至於目前等待審議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有關陸生納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條及第104條修正草案,均為民進黨團版。

在兩岸條例有關「居住證」修正草案部分,則已送請行政院進行審查作業。目前草案精神為,領取中國大陸居住證者須申報,以及除非放棄居住證一定時間,否則不能參加任何公職選舉,也不能擔任軍人、公務員、各級公立學校教師。(編輯:林克倫)10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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