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不可收受政治獻金 綠委籲修法補漏洞
2020/2/24 17:01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4日電)民進黨立委周春米今天說,因政治獻金法規定,只有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等可收受政治獻金,並不包括罷免活動,導致「罷韓」團體出現新台幣500萬元財務缺口,籲內政部儘速研議政治獻金法修法。
「光復高雄」罷韓總部於1月29日成立,並啟動第二階段連署及設立多個連署點,受理罷免韓國瑜連署書;罷韓團體23日宣布,罷免二階連署書總量突破51萬份。
周春米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高雄罷韓第二階段連署已在這個週末衝破50萬份,對於高雄的朋友積極行使公民權,她感到敬佩,但也掛慮目前政治獻金法規範不足,使罷韓團體出現高達500萬元的財務缺口。
周春米指出,依政治獻金法第5條規定,只有政黨、政治團體與擬參選人可以收受政治獻金,並沒有將罷免活動納入規範當中。
周春米表示,Wecare從倡議罷免以來,主要倚靠網路募資計畫來籌措資金,但這樣做除了在募資期後,難以因應後續資金需求再行募款之外,也一再受到反罷免方質疑收受非法政治獻金。
周春米說,民國107年的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曾做出決議,要求檢討政治獻金法第5條,有關得收受政治獻金主體的規定,擬增列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並配套增訂是類人員之捐贈、收支記載、運用、定期申報等處理機制,但目前仍只停留在「研議」階段。
周春米表示,為使公民得以順利行使罷免權,並使罷免領銜人在政治獻金上的使用,受到法律的保障及監督,她呼籲內政部應儘速研議政治獻金法,有關罷免領銜人收受政治獻金之相關法制。(編輯:蘇龍麒)10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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