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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非法滯台 每案獎金最高2萬元

2020/6/4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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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4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部務會報通過修法,針對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逾期停留或居留,及跨國婚姻媒合廣告等增列檢舉獎金,每案獎金從新台幣1000元到2萬元不等,盼提高民眾檢舉誘因,健全外來人口管理。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現行民眾舉發逾期停留或居留外國人,僅有逾期居留的失聯移工案件,可向勞動部申領獎金,且舉發非法跨國婚姻媒合廣告,並無獎勵。

內政部表示,為鼓勵民眾檢舉違法,部務會報通過「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修正草案,新增獎勵項目。

內政部指出,舉發逾期停留或居留,明定查獲3人以下,每案核發獎金2000元、查獲4至6人每案核發獎金5000元、查獲7至9人每案核發獎金1萬元、查獲10人以上者核發2萬元;若舉發非法刊登或散布跨境婚姻媒合廣告,每案則核發1000元。

另外,內政部也表示,為避免非法滯留、違法聘僱外國人的雇主與仲介或人口販運加害者等不法人士,藉由檢舉方式,規避相關法令或逃避支付薪資後,反能獲領獎金的不合理情形,修法也增訂這類人士的舉發,不予獎勵。但經移民署查處到案的違法外來人口,為循線深入追查其他不法人士,其舉發仍可獲得獎勵。

內政部指出,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為幫助在台逾期居停留的外籍人士能儘速返回母國,移民署於4月1日至6月30日推動「擴大自行到案」專案,針對逾期居、停留的外籍人士採取「不收容、不管制、低罰鍰」的減免措施,鼓勵失聯移工或是逾期居停留的外來人口主動到案。(編輯:黃國倫)10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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