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政院:山林失火人為過失多 將檢討刑度是否失衡

2021/7/31 15:0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31日電)政院官員今天表示,台灣山林失火約有97%以上都是人為,且以過失型態居多,但現行森林法的法定刑度相對輕,將與部會共同討論相關刑度是否失衡,並請農委會先做基礎研究。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專門委員喬建中5月登山,意外引發玉山森林火災,受災面積逾70公頃,初估損失逾新台幣1億元,引發輿論沸騰。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針對加強山林防火,除要求嚴格執法,也請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督導盤點、檢討保護森林相關法規罰則。

現行森林法第53條規定,「放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兩者差別為蓄意縱火,或是疏失未盡注意義務,而釀成火災。

政院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表示,台灣山林失火約有97%以上都是人為,且以過失型態居多,但現行森林法關於失火造成森林毀損的部分,法定刑度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相對輕,但翻開過去森林裡面用火,造成森林火災的案子通常損害嚴重,兩相比較下就有失衡的疑慮。

官員表示,面對天干地熱、極端型氣候,一旦失火除投入大量人力救火,也造成巡山員的負擔,甚至5月玉山森林火災時,台灣正面臨缺水狀況,造成的整體社會成本非常巨大,日前也有民眾整理過往案例投書,發現實務上失火造成森林毀損,多半有期徒刑都在1年以下,且可易科罰金,認為處罰過輕。

官員說,一個人的過失造成那麼大的損害,刑責卻相對輕,恐會讓大家輕忽,因此蘇貞昌交代羅秉成與農委會、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對於相關規定是否檢討,應參考其他國家法制、實務作法並展開討論。

官員表示,確實失火與放火造成森林火災的刑度差很多,無論面積多大,過往慣例都有易科罰金空間,有點失衡,但若造成珍貴林木的財產損害那麼大,應該要分情節輕重,設計不同刑責來對應,目前將由農委會先做基礎研究,蒐集過往實務上的判決。(編輯:張均懋)110073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