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改不能停 時力點名津貼政策、國體法修法2.0
(中央社記者林育瑄台北9日電)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說,目前發給國手的津貼不足,政府須通盤檢討政策,也應提供選手與單項運動協會間的契約範本,才能保障選手權益。此外,體改不能停,體育署應提出國體法修法2.0。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副總召陳椒華、幹事長王婉諭今天召開「體育改革不能停 國體法要2.0」記者會。
台灣在2020東京奧運共斬獲2金、4銀、6銅,寫下奧運隊史最佳參賽成績,而國光獎金也將支出新台幣2億855萬元。王婉諭指出,台灣選手表現良好,但在台灣要走體育這條路很辛苦,專職培訓的國手一個月津貼為3萬元,非專職培訓選手則為1萬5500元,並不足夠。除了奪牌獎金,政府是否能在選手培養時就給予支持,她呼籲應重新檢討津貼政策。
王婉諭表示,選手與協會間少有書面契約,多以切結書單方面規定選手的責任義務,當培訓或遴選有爭議時,選手無明確保障,政府應仿效他國作法,提供契約範本、協助後續爭端解決,才能完整保障選手權益。希望教育部體育署繼續2017年國體法修法後的未竟之業,提出國體法修法2.0。
為了單項協會透明化改革,立法院院會2017年8月31日三讀修正通過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訂定單項協會理事長、會長與秘書長的排黑條款,單項協會也應在每年度結束3個月內,提報決算及財務報表並公告。
陳椒華表示,單項協會的人事弊端在於沒有輪替,時力已提案修法,規定秘書長等重要職務需有任期限制。而2019年曾發生中華民國壘球協會被控採購案浮報款項,因此時力也已提案修法,明定體育團體禁止與特定對象有買賣、租賃等行為,以杜絕利益輸送。
邱顯智指出,體育署一年發35億元給71個單項協會,但國民體育法2017年修法至今,體育署連體育團體的排黑條款與財務透明都無法落實,讓人質疑「體育改革到底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體育署應說明如何監督體育協會,以及4年來究竟做了哪些改革,未來又要如何推進。(編輯:楊凱翔)1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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