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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遺失物成本大 北捷駁私房錢論

2020/9/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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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5日電)台北捷運表示,旅客遺失的電子票證裡無人領回的金額,被說成是「私房錢」很不公平,且保管遺失物的倉儲及人員也要成本,算下來還入不敷出。

媒體報導,2016至2018年遺失的無記名悠遊卡因為經過9個月公告無人來領,儲值金額約1600萬成為台北捷運公司私房錢。

台北捷運表示,受台北市政府委託處理旅客遺失物,所有程序符合民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由於遺失物服務必須包含倉儲、設備及人員管理等,每年處理遺失物約30萬件,成本約1200萬元,根本是收入不敷成本,私房錢或意外之財的說法不公平。

北捷指出,依據民法規定,捷運系統內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應交存於警察機關或市府處理,但由於數量龐大,北市府委託北捷公司代處理,一年約30萬件,電子票證遺失物,只佔所有遺失物約14%,80%以上為旅客隨身物品、個資物品和雨傘。

遺失物處理包括拾獲登記、處理、收納保管、協尋、失主或拾得人認領等,都必須要有人員管理和服務,要有倉庫和設備保管,無人認領的遺失物得保管半年以上,平均每年處理遺失物成本約1200萬元。

北捷指出,民眾拾獲的電子票證,經公告期滿無人認領者,依民法第807條、807-1條,以及北市府依行政程序委託處理;針對失主認領期間及拾得人領回期間均未前來領取之電子票證遺失物,會全數送回各發卡公司處理,其中記名卡由發卡機構妥為處理,非記名卡則依民法規定,由北捷取得所有權再由發卡機構辦退費。

而隨身物品捐贈給各區里做公益,食品類則捐贈給社會局社福單位,雨傘提供車站作為愛心傘,至於個資物品則依規定送環保局銷毀。所有程序都符合民法及市府相關法規,並已兼具公益服務。(編輯:張銘坤)10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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