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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業者偷渡外縣市垃圾 高市府揪出300筆申報不實

2022/1/22 09:54(1/22 10: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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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2日電)為避免外縣市廢棄物假裝高雄廢棄物產源申報,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稽查已發現約300筆申報不實情形,若確認清除業者非法轉運外縣市廢棄物,依法最高可判3年或併科1000萬元罰金。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為避免清除業者非法轉運外縣市廢棄物,並以外縣市廢棄物轉入高市廢棄物產源進行申報,市府勾稽篩選約8000筆事業單位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逐一至現場實地查核,目前已查核約2500筆,約有300筆申報不符情形。

環保局說,申報不符情形態樣包括申報事業單位資料不符(如名稱已變更、原址已搬遷、門牌變更未更新、已歇(休)業等)、申報事業單位噸數與實際清運噸數不符(如有申報但實際無清運)、有申報清運但實際未委託清運(如事業單位無產出某類廢棄物、清運委由各區清潔隊等)、申報委託清除業者與實際委託清除業者不符。

環保局呼籲,若確認清除業者非法轉運外縣市廢棄物,將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廢止其許可證,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規定移送偵辦及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張芷瑄)11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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