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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依監聽法搜證 發現不利華為證據

2019/4/5 10:05(4/5 11: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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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紐約4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檢方今天表示,依據「外國情報監聽法」蒐集中國華為技術公司相關證據,將用以指控華為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法規以及銀行詐欺。

助理檢察官索羅門(Alex Solomon)在布魯克林(Brooklyn)聯邦法院聽審會中表示,這證據是依照「外國情報監聽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FISA) 所取得,將列入機密處理。

美國政府今天在法院文件中通知華為,美方將使用這資訊,並說是「取自電子監控與物理搜尋」,但未詳說細節。

美國已施壓其他國家,排除使用華為設備來建構通訊網路,因為擔心中國政府可能利用華為設備做間諜活動。華為則表示,並未發現此一情形。

與此案無涉的前聯邦檢察官佛雷(Brian Frey)表示,FISA監聽需有特別法院許可,通常是疑有間諜活動時用來搜證。

佛雷說,美國政府關切華為從事間諜活動已有多年。

布魯克林法院此案中,華為公司與財務長孟晚舟被指控涉嫌利用香港公司星通技術(Skycom)向伊朗出售電信設備,並透過匯豐控股 (HSBC Holdings)及其他銀行將資金轉出伊朗,從而規避美國對伊朗的制裁。(譯者:紀錦玲/核稿:徐睿承)10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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