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3年前中國留學生命案 加法院判台男終身監禁
(中央社台北13日電)13年前在加拿大溫哥華附近槍殺一名中國留學生的台灣男子翁瑞凱被判終身監禁,12年內不得申請假釋。翁瑞凱當年因買賣糾紛,動手殺了欠他80加元夜店門票錢的張姓留學生後,潛逃至台灣。
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導,翁瑞凱與若干友人2006年1月22日在本拿比(Burnaby)一處停車場與19歲的張少新(Shaoxin Zhang,音譯)碰面,雙方為80加元(約新台幣1800元)的夜店門票費用發生爭執,翁瑞凱開槍擊中張少新鼠蹊,張少新的吳姓友人則在這起事件中受傷。
現年42歲的翁瑞凱事發隔天逃回台灣,由於台灣與加拿大之間並無引渡條約,翁瑞凱得以在台灣娶妻生子、成家立業,逍遙法外12年。
翁瑞凱去年在南韓被捕,最終引渡回加拿大。加國法院今年夏天裁定,翁瑞凱2級殺人和殺人未遂罪名成立,並於上個月做出宣判。
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麥尤恩(Mark McEwan)陳述判決理由時提到,張姓留學生的母親悲傷地形容「她們一家過得有多麼痛苦,而她將永遠無法走出傷痛」。
「她顯然因此受到嚴重傷害,她等了12年,甚至更久,只盼將翁姓男子繩之以法。」
張少新的吳姓友人也提出聲明,陳述好友淪為槍下亡魂對他的影響。吳姓男子說,好友母親失去了唯一的孩子,讓他深感內疚。
麥尤恩寫道:「他說,張家因此而破碎,即便到了現在,自己仍無法面對他(張少新)的媽媽。他如今仍悲傷不已。」
翁瑞凱因殺人和殺人未遂分別被判終身監禁和9年徒刑。法官說,翁瑞凱在加拿大服刑後,若被驅逐回台,恐面臨進一步起訴。
法院文件顯示,翁瑞凱最初於1993年以投資簽證抵達加拿大,直到1997年回台就學,2003年返回加國,並獲得永久居留權。(譯者:劉文瑜/核稿:張曉雯)10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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