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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飯店命案更一審 土豪哥稱會負責不逃避

2018/11/27 17:07(11/27 19: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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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7日電)「W飯店女子命案」,二審依藥事法判「土豪哥」朱家龍10年,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一審今天首開庭,朱說,他不認識死者,且離開飯店時,女子未有異狀,但該負責任不會逃避。

朱家龍在庭上主張,他只是飯店訂房人,沒有聯絡買毒品,毒品也不是他帶來的,他僅施用毒品;關於郭女死亡部分,他不認識郭女,在房內也沒有交集,他離開飯店房間時,郭女沒有異狀,對於郭女死亡,感到遺憾,將來司法程序會坦然面對,該負責任不會逃避。

同案被告蔡逸學說,是朱家龍邀請才去參加毒品派對;洪聖晏則是否認犯罪。3人均主張,有與死者家屬和解的誠意。

法官諭知依照最高法院發回意旨,將向馬偕醫院調閱郭女病歷,調查她是否有腎臟病,是否會影響服藥後無法代謝排出。

全案緣於朱家龍被控於民國105年12月2日訂房入住W Hotel 2502號房,邀約友人洪聖晏、蔡逸學舉辦毒品派對,另邀郭姓被害女子等人參加,並提供大批毒軟糖、毒梅片同歡。

朱家龍105年12月6日凌晨離開飯店,派對仍在洪聖晏、蔡逸學主持下進行,一名劉姓女子出現撞牆、昏睡等異狀,朱家龍聞訊卻未停止派對,導致郭姓女子12月7日因用毒過量身亡。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年5月底認定朱家龍是訂房人及派對主辦人,具決定性的關鍵影響,卻持續提供藥品不知節制,導致郭姓女子身亡,依藥事法判朱家龍10年徒刑;朱家龍友人蔡逸學、洪聖晏也是派對主辦人,各遭高院判刑10年、10年6月。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年10月將朱家龍、蔡逸學、洪聖晏所涉部分發回高院更審。(編輯:張銘坤)10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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