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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加重虐童刑度 殺人罪認定可行

2019/1/17 16:16(1/17 16: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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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7日電)台南一名一歲多女童疑遭虐死,台南市長黃偉哲今天表示,加重虐童的刑度,是解決的方法之一,直接以殺人罪認定,不失為一個可行的方式。

黃偉哲今天下午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修法對兒少保護是正本清源的方式,行政院2016年已把兒少保護的刑法部份送到立法院審議中,他尊重立委行使職權的決定,也希望早點完成立法,民進黨不可能去阻擋相關立法。

至於要加重虐童刑度到什麼程度,黃偉哲表示,大家有意見,不是虐童就直接處死刑,加重刑度是解決的方法之一,但執法和預防也很重要,事後處分不如事前預防。

他說,現行虐童刑度是7年以上到無期徒刑,刑度也是蠻重的,若直接用殺人罪處理,刑度是10年以上至死刑,這是可以考量的方向。

黃偉哲表示,過去認為虎毒不食子,才會以過失殺人方向認定,若法界有統一見解,改依殺人罪認定,不要再過失不過失的,先從法界認定開始,防範於未來,直接以殺人罪認定,不失為一個可行的方式。(編輯:陳俊碩)1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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