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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里長候選人茶葉賄選 法院判緩刑

2019/1/22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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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2日電)台中市里長候選人林益凱,去年6月間購買每盒定價新台幣900元的200盒茶葉,分送給選民尋求支持,檢方循線偵辦,台中地院今天依違反選罷法,判處林益凱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51歲男子林益凱為台中市烏日區螺潭里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在民國107年6月辦理新舊任理事長交接,即對外表態擬參選里長,並在登記參選後成為候選人。

林益凱為求順利當選,同年6月20日向南投縣農會購買高山茶禮盒200盒,每盒進價900元,林男先將禮盒寄放在吳姓友人的公司停車場車位,再分次前往拿取。

77歲的林母陸續交付禮盒給里內9名選民,約定投票支持,林益凱再委託57歲友人林裕祥將禮盒交付給7名選民。

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台中市警察局烏日分局、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等單位偵辦,107年10月1日持搜索票到林男家中搜索,查扣禮盒、帳冊,帶回林男等20多人偵辦。

檢方查出,共有16名選民收受禮盒,配合調查後均予以緩起訴處分,依違反選罷法罪嫌起訴林益凱等3人。

法院審理時,林益凱等人全都認罪,今天依違反選罷法判決林益凱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內保護管束、向公庫支付20萬元,並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

林母與林裕祥各判處1年8月徒刑、緩刑3年與4年,並應向公庫支付6萬元,全案可上訴;但林益凱在選舉中當選,檢方提起當選無效,正由法官審理中。(編輯:陳俊碩)10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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