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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機師被控性騷擾空姐 法院判賠10萬

2019/1/3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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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0日電)華航張姓機師於民國106年間執勤完畢搭乘公司班機返台時,被控拉扯女空服員衣服要往廁所,涉及性騷擾。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張姓機師賠償新台幣1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是華航機師,他於106年10月13日執勤完畢後,自泰國曼谷搭乘公司班機返台,一名女性空服員為張男服務時,張男對空服員說:「妳皮膚很白、輪廓很深,像妳這樣的姿色在泰國可是國色天香,超級美女呢」。

判決表示,空服員說謝謝後要轉身離開時,張男起身到空服員身邊,抓著她的制服袖口要前往廁所。空服員當下感到驚嚇並掙脫張男的拉扯動作。

空服員指控,張男在班機起飛後,不時找機會跟她攀談,過程中聽到張男跟客艙經理表示:「這個妹妹好可愛,很可口,很SEXY,讓人想咬一口」等語。

空服員表示,班機落地後,她進行客艙檢查時,張男又向她說:「你這個小妖精挺厲害的嘛,把你們客艙經理也搞得心癢癢的」。她感到無比羞辱,回家後情緒激動,不斷哭泣,事後就醫治療,並向華航申訴性騷擾。華航認定性騷擾成立,空服員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50萬元。

張男在法院審理時否認性騷擾,指出自己看見空服員臉上的妝沒畫好,提醒對方到廁所照鏡子;空服員指控他所說的話也並非事實。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張男行為已構成性騷擾,判決張男應賠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張芷瑄)10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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