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東被毆嗅覺全失案 主嫌限制出境確定
2019/2/15 14:43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5日電)許姓建商之子遭人圍毆致嗅覺全失,闕姓男子被控教唆傷害,一審無罪,二審改判刑2年,全案由高院更審中。闕男請求解除限制出境遭駁提起抗告,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抗告確定。
許姓建商之子民國101年在夜店遭多人圍毆,全身多處骨折且重度昏迷,急救後因腦部受創嗅覺全失,達重傷害的程度。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查出闕姓男子、許姓男子與侯姓男子都是建商企業家之子所組成的「二代會」成員。
闕男與許男積怨已久、較勁多時,因此教唆侯男率眾進入夜店痛毆許男,檢察官起訴闕男等15人。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判闕姓男子無罪,其餘被告則被依傷害致人重傷等罪判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比對現場監視畫面、通聯紀錄與侯姓男子的測謊報告,認定闕男知情且教唆。
高院去年3月依教唆傷害罪,改判闕姓男子2年有期徒刑,侯姓男子則依傷害致人重傷罪判處8年徒刑,其餘13名被告各改判8月到5年不等徒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仍有疑點未釐清,去年10月將闕姓男子涉案部分發回高院更審。
闕姓男子進而向高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主張犯罪嫌疑並非重大,且擔任建設公司董事,具固定職業,無逃亡疑慮。
高院認為,闕姓男子二審遭判有罪,足認其犯嫌重大,且全案尚未確定,為確保審判程序及日後刑罰執行,仍有限制出境必要,裁定駁回聲請。
闕姓男子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今天遭到駁回。(編輯:張銘坤)10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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