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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清大博士生判18年 胡男發監執行

2019/3/25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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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5日電)胡姓男子於民國105年間開車撞死清華大學林姓博士生,遭法院判刑18年定讞。13日又涉嫌持模型手槍襲警,被檢方聲押獲准。台北地檢署執行科上週將胡男發監執行。

胡男於民國105年6月22日晚上11時許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3段與民權路口時,涉嫌闖紅燈並迴轉,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清華大學物理研究所林姓博士生,送醫急救不治。最高法院2月間判決有期徒刑18年定讞。

案件審理期間,胡男去年10月間涉嫌在住家試槍遭逮送辦,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底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他起訴,案件目前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不僅如此,胡男13日在新店家中意圖攻擊父親,警方到場向胡男柔性勸說,但胡男不願配合,隨後拿出模型手槍作勢拉滑套上膛,與警方大聲叫囂並持「槍」衝向警員意圖攻擊,警方現場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送辦。

檢察官訊問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認為,胡男多次涉犯妨害公務、恐嚇等罪,僅因細故與父親發生肢體衝突,隨後再對執行勤務員警施暴,顯然無法控制情緒,對他人具有強烈攻擊意圖,有反覆實施傷害罪之虞,裁定羈押。

北檢執行科完成相關行政手續,告知妨害公務案偵辦檢察官後,上週將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的胡男發監執行。(編輯:張銘坤)10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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