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清大博士生男子涉襲警 檢方起訴
2019/4/30 11:21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0日電)胡姓男子於民國105年間開車撞死清華大學林姓博士生,遭法院判刑18年定讞。他3月間涉嫌持模型手槍襲警,遭檢方聲押獲准。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妨害公務罪起訴胡男。
新店警方3月13日獲報,胡男意圖攻擊父親,警方到場向胡男柔性勸說,但胡男不願配合,隨後拿出模型手槍作勢拉滑套上膛,與警方大聲叫囂並持「槍」衝向警員意圖攻擊,警方現場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胡男送辦。
台北地檢署認為胡男有反覆實施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發現胡男多次涉犯妨害公務、恐嚇等罪,顯然無法控制情緒,對他人具有強烈攻擊意圖,有反覆實施傷害罪之虞,裁定羈押。
胡男於民國105年6月22日深夜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3段與民權路口時,涉嫌闖紅燈並迴轉,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清華大學物理研究所林姓博士生,送醫急救不治。最高法院2月間判決有期徒刑18年定讞。
由於胡男在外事端不斷,法院裁定羈押後,北檢加快行政作業,提前將他發監執行。(編輯:張銘坤)108043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