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種大麻治睡眠障礙 法官:非正當理由
2019/5/5 10:52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5日電)35歲林姓男子在自宅種植大麻被逮,他在法院審理時表示,自己有睡眠障礙,需要藉助大麻才能入睡,請求輕判。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並非正當理由,仍判決2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於民國105年1月間,以女友帳戶透過網路向歐洲某國網站購買大麻種子,以國際郵包私運到台灣後,在新北市汐止區租屋處栽種大麻。同年10月間被警方查獲。
林男坦承栽種並製造大麻,他表示,自己從小在美國生活、長大,在美國有6個州允許銷售藥用大麻及休閒用大麻,他在美國耳濡目染,不知不覺受到影響,希望法官能因此減輕刑度。
林男指出,自己患有睡眠障礙症,須藉助大麻才能入睡,美國醫師曾開證明給他,讓他能合法使用大麻,使用大麻是情非得已。況且他所製造的大麻,純粹供自己治病、睡眠之用,沒賣給別人。
高院審理後指出,大麻屬管制物品且為第二級毒品,是政府嚴格查緝的違禁物,長期以來立法政策始終禁絕毒品,近年來學校、社會輿論更是不斷的教育、宣導拒絕毒品,林男長期生活在台灣,實難推諉不知。
林男在美國長年生活,並在加州就讀大學。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美國加州於1996年通過「醫療用大麻合法化」,2018年才開放販售娛樂用大麻,林男犯案時,在美國加州也不得合法種植大麻。
高院表示,林男雖然長年受失眠症狀所擾,本可求醫救治,並無自行栽種大麻的必要。但考量林男犯罪動機並非賺取金錢,製造大麻數量尚非巨量,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判處2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0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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