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彰銀經營權案 財政部: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2019/5/23 20:07(5/23 21:49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邱柏勝台北23日電)彰化銀行台新金經營權爭奪案,最高法院今天發回更審。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財政部會盡力維護公股及全體納稅人權益。

台新金則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將等了解判決書主文內容,並與律師研議如何處理,再對外回應。

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平常心看待判決結果,對判決結果表示尊重及感謝;初步看來,最高法院認為,財政部與彰銀間存在表決權拘束契約,不過契約已存在13年,似乎超出合理範圍及時間,有違公序良俗或妨礙公司治理的疑慮,因此發回原審。

蘇建榮說,發回原審後,等於官司重新再來,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會持續站在財政部立場,盡力維護公股及全體納稅人權益。

彰化銀行台新金經營權爭奪案發生於民國94年,當時彰化銀行辦理現金增資案,財政部為彰銀最大股東,為吸引投標,以達成二次金改的公股整併政策,以新聞稿方式,表示同意支持所引進的金融機構取得彰銀經營權。

不過,台新金以新台幣365億餘元,取得彰銀22.5%股權,成為彰銀單一最大股東後,財政部在103年12月8日第24屆股東會中,卻未支持台新金董監事人選,造成台新金喪失彰銀經營權,憤而向法院提告確認兩造之間的契約關係。

最高法院今天廢棄二審判台新金控勝訴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編輯:林孟汝)108052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