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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口角涉持刀重傷友頭腹部 嘉義檢起訴求重刑

2022/5/16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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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6日電)翁姓男子與友人口角時涉持西瓜刀猛砍對方7刀,其中頭皮傷口深及骨頭,嘉義地檢認為2人多年好友,無深仇大恨,翁男應無殺人犯意,雖依傷害罪嫌起訴,但請求從重量刑。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的起訴書指出,現年22歲翁男與陳姓男子為相識多年朋友,2人去年11月9日晚間在嘉義縣中埔鄉翁男住處前聊天,後因細故發生口角,翁男從住處內拿出1把長達40公分的西瓜刀,朝陳男頭部、腹部、肩膀及大腿等處猛砍共7刀。

陳男遭翁男持西瓜刀猛砍時,翁男家屬見狀攔阻,並將陳男送醫急救,陳男頭皮、前胸壁、上腹壁、右上背、右側大腿及左側肩膀均有開放性傷口,其中頭皮等4處傷口深及骨頭、上腹壁的傷口長約14公分。事後陳男向警方報案,控告翁男殺人未遂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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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翁男、陳男為相識多年朋友,當日雙方相約外出聊天,因細故發生爭執,2人無深仇大恨,難想像翁男有何非致陳男於死的動機或原因。陳男遭砍傷部位雖有多處且深及骨頭,但並無立即生命危險,翁男應無殺人犯意,因此,無成立殺人未遂罪嫌的餘地。

檢方依傷害罪嫌起訴翁男,考量翁男接續以西瓜刀朝陳男猛砍行為,傷勢深及骨頭,建請從重論處傷害罪,加上翁男未能與陳男達成和解的犯後態度,也請從重量刑。(編輯:戴光育)1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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