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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某診所醫師詐領健保 投入公益醫療獲緩起訴

2022/6/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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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5日電)嘉義縣朴子市某診所張姓醫師被控明知藥師未親自調劑不得申領藥費,卻從中詐領健保費新台幣340萬元,檢方考量醫師已認罪,繳回不法所得,且加入公益醫療聯盟,以緩起訴處分。

嘉義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52歲張姓男子為朴子市某診所醫師,也是一家藥局的實際負責人,明知健保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約藥局藥事人員合理調劑量訂為每人每日調劑80件,81至100件會調降藥事服務費點數,逾100件則不予支付。

檢方調查,張姓醫師自民國95年8月至101年12月間,陸續聘僱蘇姓等5名藥師,張姓醫師也明知藥師未親自調劑不得申領藥事服務費及藥費,在當日申報調劑數量接近每人每日80件限額時,以手動勾選當日其他未當值的藥師調劑,這段期間,5名藥師錯誤申報費用305萬元及健保安全準備金35萬元。

案經法務部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移送偵辦,張姓醫師於偵查中坦承不諱,另蘇姓等5名藥師所涉詐欺等罪嫌,因不知情,均為不起訴處分。

檢方審酌張姓醫師坦承犯行,並已自願繳回340萬元給健保署,且經營的診所加入嘉義地檢署及更生保護會嘉義分會、醫師公會等單位成立的「司法愛嘉醫療聯盟」;檢方認為張姓醫師經此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以緩起訴為適當。

張姓醫師的緩起訴期間為1年,並立悔過書,於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編輯:謝雅竹)11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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