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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勞基法經立院三讀 政院依法行政

2018/1/3 18:06(1/3 18:3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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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3日電)監察院認為105年勞基法修法事前評估不足,今天通過糾正行政院與勞動部。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勞基法修法並非政院單方面可決定,勞基法是立院三讀通過的法案,行政院依法行政。

監察委員陳慶財、方萬富和楊美鈴調查勞基法修正案,認為勞動部事前評估不足,勞動部105年6月24日陳報勞基法修正草案後,行政院7天完成爭議性高的法案審查,且法令上路不給緩衝期,法案修正造成社會莫大衝擊紛擾,有重大疏失,因此通過糾正行政院與勞動部。

徐國勇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行政院在充分考慮勞工的權益,並詳細評估企業經營的需求下,才將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徐國勇表示,勞基法修法內容並非行政院單方面可決定,立法權屬於立法委員,審議法案可依立委的修正動議修正,勞基法是立院三讀通過的法案,行政院必須依法行政。有關法案的施行是否預留緩衝的施行日期,也為立法院的決定。

徐國勇說,監察院所說105年12月6日爭議高的法案,是經立法委員修正動議通過的版本。至於監察院指上一次的修法造成對企業經營的影響,行政院對此表示尊重,有關意見,應可在本次修法改善。1070103

遭監院糾正 勞部:會持續檢討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3日電)監察院今天糾正勞動部在105年勞基法修法時事前評估不足、行政院並未給予新法緩衝期,導致社會各界以及勞資雙方措手不及,勞動部則回應會持續檢討。

監察院今天召開記者會糾正行政院及勞動部,監察院指出,勞動部對於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事前評估不足,行政院105年間審查時,認為新修正勞動基準法毋需緩衝期,肇致相關各界措手不及。

勞動部則發出新聞稿回應,「勞動基準法」的修正,均依照相關法制作業規定進行,有關監察院糾正案的指正,勞動部表示感謝,並會持續檢討精進。

有關缺乏緩衝期造成紛擾部分,勞動部說,行政部門已持續採取各種作為,協助事業單位落實法令。並參採各界意見,在兼顧安全與彈性前提下,再度提出「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並已預留緩衝彈性。10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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