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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實查證原則遭NCC罰160萬 中天提告敗訴

2020/10/18 22:00(10/18 22: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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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中天新聞台去年在節目播出指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等報導,遭NCC以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裁罰計新台幣160萬元。中天興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開罰無違法,判決駁回。可上訴。

此外,中天新聞台執照將在12月中到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於26日召開換照聽證會;台北市議員羅智強日前在臉書貼文指出「中天關定了」,使外傳是否被撤照受關注。

全案緣於,中天新聞台於民國108年2月28日播出「百美超商簽約險破局靠李佳芬"一句話"神助攻」新聞提及「協助?盯場?直擊星國大使忙碌低頭回報」等內容;又於民國108年3月8日「大政治大爆卦」節目提及「去年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等報導內容。

NCC認定二事件均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以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第53條第2款規定分別開罰新台幣60萬元及100萬元。

中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並主張,已盡事實查證義務,二個新聞事件播放並未損害公共利益,請求撤銷罰鍰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日前認定,中天新聞在第一事件這種「看圖說故事」的節目手法,會誤導視聽觀眾理解、認識事實,引發社會對立不安,確實屬損害公共利益,罰鍰裁處60萬元,NCC並無不當。

法院認為,第二事件部分,中天採訪時沒有進一步追訪周邊圍觀民眾,僅憑一名柚農受訪陳述即作成報導,在電視新聞頻道傳遞播送,NCC審酌中天違規影響程度,酌加罰鍰裁處100萬元,並無不當。

法院日前認定,中天主張無理由,判決駁回,還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0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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