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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芹未現身入監 新北檢駁回請假聲請將拘提通緝

2020/11/25 11:54(11/25 12: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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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25日電)藝人丁小芹賣假名牌包及收款不出貨遭判2年6月定讞,須入監服刑;今天上午10時應到案執行,但丁小芹卻請假未遵期到庭。新北檢說,已駁回其請假聲請,將依法定程序拘提、通緝。

丁小芹涉嫌在民國104、105年間,於拍賣平台販售宣稱附有正品保證書的名牌精品,但不少買家控訴收到假貨、二手貨,甚至付款後沒收到貨。新北地檢署依詐欺、違反商標法等罪嫌將丁小芹起訴。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開庭時,丁小芹否認犯罪,法官重判3年6月。二審由智慧財產法院審理,丁小芹坦承犯行,自稱家境困難,還得打工扶養父母,希望法院給予緩刑。

二審法官考量,丁小芹已知悔悟,積極與被害人洽談和解、賠償,且需獨力負擔家計,因此予以減刑,13次犯行分別處以7到9月不等徒刑,均不得易科罰金,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且因丁小芹不符緩刑要件,不予緩刑。

案經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丁小芹的上訴,須入監服刑,全案定讞。

不過,新北地檢署通知丁小芹今天到案執行,原本應於上午10時完成報到,但時間已到,丁小芹仍未現身。新北檢表示,丁小芹請假未遵期到庭,檢察官今天已駁回其請假聲請,將依法定程序拘提、通緝。(編輯:卞金峰)1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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