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執法過當遭判刑 警署支持依法用槍2015/12/29 17:02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9日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警員葉驥開槍射擊逃跑嫌犯,被最高法院認定執法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定讞,引起警界震撼。警政署今天說,支持員警依法使用警械。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