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平台
歡迎公司行號投遞新聞訊息!詳洽業務行銷中心 人工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六9:30-12:00、14:00-18:30 如有週日發稿需求請於週六18:00前完成刊登程序。

新聞稿寫作原則

一、 退稿原則

凡合乎退稿原則之稿件,平台得立即退稿,無須預告用戶;為免事後退費,有退稿之虞者可先將稿件傳交承辦業務員協助釐清退稿疑慮後再繳費。

(一)宣傳單文案(如推銷特定商店、商品或服務,或標示商品業務之通訊資料等)。
(二)版權不明(如言論或報導之引用版權不清、非自行撰稿而轉載或節錄自其他媒體等)。
(三)非用戶官方說法,由第三人報導,有誤導讀者誤認為新聞報導之虞,如於稿頭標寫「***報導」、或「本報訊」等。
(四)產品標價於新聞標題。
(五)述及醫療、藥事、健康食品、(未取得衛生福利部核可)、化妝品(含藥化妝品未送主管機關核可)、宗教、菸酒、政治、情色。
(六)單方面評價或談論他人但無當事人說法,恐損及他人權益之言論。他人包括自然人(即個人)及法人(如政府機關、機構、公司行號或非營利機構)。
(七)缺乏公信力單位背書之自我評價。
(八)舊聞,例如同一稿件反覆投遞、一稿多發、相同稿件更改標題或部份文字後以新稿投遞(未被正常引用除外),文稿照片或附件皆然。
(九)粗俗不雅、怪力亂神、引人恐懼。
(十)表格、照片、圖片、圖案或引用他人著作未標明版權。

二、 寫作原則

(一)標題

用一句簡單扼要的文字標明本稿的精髓所在。

(二)最重要的一段

本稿的第一段,在此清楚敘述本文重點,讓讀者知道發生什麼事情,吸引讀者想要繼續閱讀接下去的段落。

(三)主體

完整敘述整件事情,可採倒金字塔寫作形式,按照重點->補述重點->次要等依序將事件完整陳述。

(四)新聞聯繫窗口

(敘明本稿聯繫人之姓名、電話及電子信箱,向外國宣傳一律需敘明(含中國),對國內宣傳之中文稿不想週知消費大眾者可省略,但須註明於投稿網頁下方之公司行號及聯絡人等欄位以便核稿員聯繫修訂或退稿事宜。為避免淪為廣告傳單或看板等,以提昇媒體引用率,本平台有權視新聞性決定是否公佈聯繫通訊資料(如電話、電子信箱、網址或地址等),用戶不得異議。

(五)為利媒體編排速度,以上內容分段應以空行區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