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正義

發稿時間:2016/09/03
居住正義
居住正義
作者|張金鶚
出版社|天下雜誌
出版日期|2016/08/24

  買不起房、租不起屋,不該是新世代的宿命;囤房、炒房,更非公平社會的正常現象。居住正義不該只是選舉的口號,更不是打房的旗幟,在金錢至上、財富與所得分化劇烈的21資本世紀,找回居住正義,才能打造「住者適其屋」的理想境界。打擊不合理的房市制度,戳破房價下跌必然拖垮經濟的謬誤,張金鶚教你20種改變自己居住環境的實踐方法,人人都能檢舉黑心業者、督促房市資訊透明化,為捍衛自己的居住權盡一份心力。

文章節錄

《居住正義:你我都能實踐的理想》

從居住安心到居住尊嚴的理想境界

  如果我們再不改變「拚房」與「賭房」的現況,未來在台灣會出現兩種極端:有錢人「收藏」一堆房子,卻寧可空置不住;反之,窮人終其一生,再怎麼努力都買不起。想一想,這是我們要的社會嗎?

  2012 年底曾有一個機緣與《錢買不到的東西》作者哈佛教授邁可.桑德爾餐敘並聽其演講。他直言,因為市場太貪婪,未來錢買不到的東西將越來越少,大家要面對的是財富分配不公,他的論點也與法國經濟學家皮凱提在《21世紀資本論》提到的全球貧富差距擴大極為相關。

  皮凱提認為,19 世紀曾出現極度的財富不平等,當時帶來的影響是,若想進入「上流社會」,唯一的希望就是透過繼承、婚姻。但進入21 資本世紀,因為財富集中在少數人,導致貧富差距越來越大,所以未來有更多靠爸靠媽族。

  從他們的觀點,我的感受特別深,因為這些年房地產已過度「商品化」,年輕人畢業後不想提早投入職場,他們希望爸媽提供頭期款,先存1 間屋,再從1 間滾成2 間、3 間、4 間……,然後翹著二郎腿等著提早退休。

  想像一下:如果人人都想買房子賺大錢,那麼誰要作育英才、教育下一代、誰要工作與服務,更遑論未來我們面對的是少子化、老年化的社會,購屋需求將大幅下降。

  如果我們再不改變人人都想靠房子賺錢的信念,可預見我們的環境終究有一天變成鬼城,生活環境每況愈下;屆時,錢買不到的是,房子能提供安定身心靈,讓人安居樂業的意義。而當房子漸漸從居住消費本質,變成貼上「賺錢」標籤的投資財,相對的社會也會付出不少的代價,相信大多數的「一屋族」都能感受到不公平的痛苦及市場的腐化。

房屋交易欺騙多

  「欺騙」是最明顯,也是我最痛恨的腐化。因為台灣不動產資訊長期不對稱,以致很多人購屋的過程都帶著一分不安心,從開始購屋,消費者就得懷抱著忐忑不安的心情,投入一輩子的心血,這種怪異的消費行為只出現在房地產,讓人詫異的是民眾卻也習以為常。

  這跟我們去百貨公司購物的「篤定」心態大不相同。一般人到百貨公司購物,都抱著商品會有相當的品質保證以及售後服務,也明白這不比殺價的夜市,商品是不二價或頂多刷卡打9 折,自然也心甘情願。

  但我們一進到接待中心後,心情總是忐忑不安,看到其他客戶在議價,心裡直想:「這會不會是假客戶」;拿到代銷公司提供的銷售價格,擔心可能變成冤大頭,心裡想「這應該只是表價,底價一定更低」;看了模型及建材表後,跑單小姐說:「現在只剩五樓與九樓,其他都已賣光了」,你不由得懷疑:「這會不會高樓層都留著不賣,先賣難賣的低樓層」,如此好讓他們達到clean(完銷)的目的。

  正因市場猜忌與懷疑多,降低成交的效率,同時造成了不公平。先談預售屋,當建商在規劃某一個案時,為什麼特定人能在未公開前就優先預訂,再把「紅單」轉手賺錢。那麼誰才能變成「特定人士」?是需要被酬庸的人,或是與建商關係良好者?

  然而,遊走灰色地帶的紅單,只是交易的冰山一角,不動產資訊的不公平卻處於無形。比如建商老闆透過媒體或活動,不斷放話某個案未公開即秒殺,銷售率達8、9 成;或是透過媒體釋出價格已創歷史新高的「假象」,就算有等到實價登錄公布後,也已經是過往雲煙,民眾早已忘光光;財力雄厚的建商也經常玩這一招,每周在主流媒體鋪天蓋地大砸廣告,就像買了一張保險,一旦公司發生負面新聞或消費糾紛,以此牽制媒體的報導角度與方向。

  預售屋交易潛在地雷無所不在,但中古屋的「黑暗」並沒有比較少。對經紀人來說,有成交就有佣金,只要找到頻繁進出的投資客配合,來回賺個兩、三趟並不難,這就不難說明為什麼投資客能大喇喇地在市場「掃貨存房」,甚至部分「大咖」還被媒體奉為投資神話。

  中古屋的操作手法是,經紀人一方面努力說服屋主脫手,開發出低於市價的物件,再找投資客負責裝潢包裝,不管短期收租或長期脫手,經紀人都樂得再賺一次佣金。只用1成掃貨的投資客,利用財務槓桿,脫手後賺3成,資本就像自體繁殖般,日日夜夜地錢滾錢,但他們繳得稅比一個雙薪家庭還低,受害的就是那一群真正有需求,卻苦於找不到好房子的自住者。

  房地產交易的不公平,再往上追溯,連政府都要記上一筆。因為政府對居住正義沒有一個理想藍圖,以致建商、財團都一面倒的朝向富裕階層,對於經濟最弱勢的窮人,卻未盡照顧之責。他們終其一生都可能買不起房子。因為當房地產已變成一種投資商品,他們的居住權受到扭曲與損害。

  房地產擁有居住使用(消費財)與投資商品(投資財)兩種特性,但應以使用消費為主,投資商品為輔。當房屋的居住與賺錢產生衝突時,應該優先考慮居住的本質,而不應本末倒置,把賺錢與否放在第一順位,這是全民都應建立的基本共識。

  當然隨著房價節節推升,「居住正義」口號前仆後繼出現,然而,我發現不同利益團體,對居住正義卻有各自不同的解讀。比如,不希望房價下跌的建商,塑造居住正義就是打房的形象;不希望老家被劃進更新範圍的屋主,向政府哭喊「居住正義在哪裡」;也有民意代表想討好選民,把居住正義當成選戰工具,要求政府提供便宜的合宜或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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