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提供全方位服務 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410 16:44:01)為強化宣導職災勞工相關法令及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資源介紹重建制度,嘉義縣政府日前於嘉義縣人力發展所辦理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說明會,參加說明會的對象分別是縣內事業單位及各職業工會相關業務承辦人員,隨嘉義縣邁入農工大縣,各行業對於勞工需求度大量增加,透過該說明會可讓與會人員更了解如何協助職災後的勞工重返職場,成為最有力的後援。
「職業災害勞工保險及保護法」已於111年5月1日施行,將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災害保險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予以整合,建構包含預防、補償及重建等完整體系職業災害保障制度,以擴大納保對象、提升各項給付水準、以小保費獲得大保障、並從預防到重建等立法目的擴大職災的安全保障網,藉此保障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經濟生活,並合理分擔雇主職災補償責任風險。
宣導課程以「職業災害權益」為主題,加強與會人員瞭解新法實施後,對於雇主與勞工權利與義務,以及可申請相關補償及補助;此外,經由專業職能治療師及勞工保險局講師的授課,分享「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之相關法規、醫療及實務」,加強與會人員瞭解當職災發生時,對於職業災害相關醫療就醫、診治及重返職場評估等過程;期使以辦理說明會方式,維護職災勞工相關權益,促進職災勞工穩定就業,俾使職災勞工能順利重返職場。
勞青處長陳奕翰呼籲,為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雇主於提供職災勞工從事工作必要輔助設施、或職災勞工於認可醫療機構參加職能復健、以及事業單位僱用符合災保法失能程度職災勞工滿六個月等三種情形,皆可依該法規定向縣府申請相關補助。
職業災害勞工保險及保護法上路至今,已陸續有符合資格者可向縣府申請設施補助、職能津貼補助及僱用職災勞工補助;事業單位或職災勞工如有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相關問題請來電嘉義縣政府勞青處勞工行政科詢問(05)3620123轉8041、8049,以保障勞工法定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