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掃蕩非法外籍勞工 安永提醒臺企赴美外派3大簽證重點

發稿時間:2025/09/12 10:57:46

(中央社財經訊息服務20250912 10:48:14)隨著美國擴大吸引外資、加強移民與勞工檢查,臺灣企業赴美投資已成趨勢,但外派員工簽證合規性成為重大的風險。近日美國喬治亞州的韓國電動車電池廠遭突襲逮捕近500名外籍員工,更突顯企業必須謹慎遵守簽證與工作規範。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人力資本諮詢服務林鈺芳執業會計師、黃品棋執行總監指出,許多企業為因應人力與時效需求,仍讓員工持ESTA(電子旅行授權)或B1/B2旅遊簽證赴美短期工作,卻忽略美國移民法規嚴格限制。基本上,若企業外派員工短期赴美開會或考察,可申請B1/B2簽證,但若涉及長期工作或管理職務,必須依規申請L1(公司跨國企業內部調派的簽證)、H-1B(臨時工作簽證)或E1/E2(條約商/條約投資人簽證)等合適簽證,否則企業與員工都可能將面臨驅逐處罰或鉅額罰款。

臺商赴美外派 3大簽證重點

林鈺芳提醒臺灣企業在投資與外派員工赴美前,需同步檢視簽證等合規風險性,並注意以下3項重點:

1. 外派員工赴美長期工作 需申請合規簽證
臺灣企業若要派員工長期赴美工作,需申請L1或者H-1B簽證、E1/E2簽證。可以由臺灣公司在美國的分公司、子公司或關係企業,向美國移民局(USCIS)提出L1簽證申請。特別要注意的是, L1簽證資格要求申請人在申請簽證的前3年內,與臺灣公司有至少一年以上的聘僱關係。

2. 赴美新設公司 可善用E1/E2簽證
由於E1/E2簽證的條件相較L1/H1寬鬆,臺灣國籍的投資人與外派員工皆可申請,適合初到美國投資且新成立的公司。

3. 提前規劃簽證時程
一般而言外派員工必須在臺灣向美國在台協會(AIT)提出簽證申請、通過面試並取得簽證後才能赴美,若是在遞交申請書後出差到美國,也須記得回臺跟AIT面試,才能拿到簽證,建議企業提早準備遞件申請,並預留3至6個月的等待安排面試及簽證審核通過時間。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人力資本諮詢服務 林鈺芳執業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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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人力資本諮詢服務 黃品棋執行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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