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114年下半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補申報作業 將於6月陸續開跑囉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602 14:26:04)本(114)年下半年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繳售公糧稻穀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補申報作業,各縣市將於6月份陸續開始受理,提醒今年初尚未完成申報下半年耕作措施的農友,把握於當地縣市政府公告受理的時間內,儘速到原申報地公所或農會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種植規劃有異動 記得在原申報耕作期間開始前變更
農業部農糧署指出,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各項措施,每年固定於1月受理申報,並鼓勵農友做好全年種植規劃,於年初同時申報全年2次的耕作措施。考量部分農友下半年耕作規劃需求,對於年初未能同時申報2次者,可以把握申報地縣市政府公告的補申報期,補辦理1次耕作期間起始日為6月1日以後的耕作措施。
近年氣候異常頻傳,恐影響農友原申報之耕作規劃,農糧署提醒,實際種植情形與原申報內容不相同時,請務必在原申報耕作期間開始之前,至申報地公所(農會)辦理變更,且變更後的耕作期間起始日須晚於變更日;耕作期間一旦開始,將不受理變更申報唷!
農業部「糧食產業全面升級方案」 相關獎勵金再加碼
配合農業部推動「糧食產業全面升級方案」,本年起「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轉(契)作及休耕獎勵金每公頃提高1萬元,以促進糧食產業健全與均衡發展。
此外,為鼓勵二期稻作田區改種植旱作雜糧,特別針對107至110年間之任一年度二期作有申報種稻紀錄之田區,如申報本年下半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轉作或契作措施,現地經勘(抽)查合格,且確實未於當地二期稻作期間種植水稻,將加發「不種稻轉作獎勵金」每公頃1.5萬元;農糧署特別提醒,為維持計畫公平性,如被查獲有種植二期稻作事實,當年度即無法領取本項加碼獎勵金。
農友如要確定自己的田區是否符合加碼獎勵金資格,可至農糧署官網/農糧業務/糧食產業全面升級專區/「2轉」實施土地查詢。
各縣市補申報期程總整理 敬請把握時間辦理
農糧署呼籲,本年6月起各縣市陸續開始受理補申報作業,提醒符合申辦資格且有意參加計畫的農友,務必把握時間至原申報公所或農會辦理,逾期概不受理。
各縣市政府公告受理補申報作業期程整理如下:
(一)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屏東縣及金門縣:6月1日至6月30日。
(二) 彰化縣、嘉義縣、嘉義市及臺南市:6月15日至7月15日。
(三) 苗栗縣及雲林縣:6月16日至7月15日。
(四) 南投縣:6月16日至7月18日。
(五) 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及澎湖縣:7月1日至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