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平台
歡迎公司行號投遞新聞訊息!詳洽業務行銷中心 人工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六9:30-12:00、14:00-18:30 如有週日發稿需求請於週六18:00前完成刊登程序。

更多訊息

海巡呼籲颱風期間勿前往海岸觀浪 違5者將依法舉發裁罰

發稿時間:2026/07/13 10:03: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713 12:58:17)中央氣象署於7月9日14時30分發布今年第9號颱風「巴威」海上颱風警報,預估本週五及週六最接近臺灣,全臺將受強風豪雨影響。海巡署東部分署提醒,颱風期間沿海地區易出現長浪、強陣風及瞬間大浪,岸際海象變化快速且危險性高,請民眾避免前往海岸、防波堤及港區等危險區域逗留、拍照,或從事各項水域遊憩活動,共同做好自身安全防護。

海巡署東部分署表示,為降低颱風期間海域事故風險,已於7月8日配合交通部航港局啟動滯留船舶淨空措施,轄屬各岸際單位同步加強岸際巡查及安全宣導。花蓮縣政府已於7月9日15時公告劃設海岸警戒區,臺東縣政府亦將於7月9日22時公告限制區生效。公告生效後,民眾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公告警戒區或限制區者,海巡人員將依《災害防救法》開立舉發單,並函送地方政府裁處,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海巡署東部分署呼籲,颱風期間海象瞬息萬變,強風及巨浪可能造成落海、受困等意外,請民眾隨時留意中央氣象署颱風資訊及地方政府公告的管制措施,切勿因一時好奇進入危險區域,以免危及自身安全,並增加第一線搜救人員執勤風險。另提醒民眾可善用「GoOcean海洋遊憩風險資訊平臺」,即時查詢海象、風浪、風速及海流等資訊,做好行前風險評估,確保自身安全。

駕駛沙灘車巡查。
駕駛沙灘車巡查。

灘岸巡查。
灘岸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