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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收費新制 5月1日正式上路

發稿時間:2023/05/01 11:39: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501 11:39:00)內政部今年1月13日發佈修正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今5月1日正式施行,新制土地複丈收費標準及方式由以往以「土地筆數」計費,改採以「土地面積大小」及「施測點數」或「分割線段數量」計費,新制收費方式除依土地面積大小區分4個等級計費外,另按照申請人指定施測界址點數量,每5個點為1個單位計收,因此新制收費標準更能真實反映地政機關實際作業成本,以及土地測量案件收費公平性,且5月1日後申辦土地測量案件,土地界標將由地政事務所主動提供,申辦案件民眾免再自行購買。

地政處指出,另關於建物測量新制收費方式,為反映地政機關作業成本,建物第一次測量及建物複丈均調整部分項目與收費金額;而民眾應特別注意倘採取轉繪方式辦理建物保存登記測量案件時,應隨案件檢附經實地測繪且由開業建築師或測量技師簽證的建物地籍測繪資料,如未能檢附建物地籍測繪資料者,應加繳建物位置圖測量費,並由地政事務所派員現場實地測量建物位置。

地政處表示,內政部也參照行政程序法第131條規定,將民眾申請辦理退還土地複丈或建物測量地政規費期限,由5年改為10年,提醒民眾多加注意,如想更仔細了解本次收費新制相關修正法規內文,可上內政部地政司網站法規新訊內(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law/Index/100)查詢。